討論串[公告] 租屋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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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可以回答以下問題嗎??. 1. 沒有通過連署、投票、原三板的板主同意(見 346 篇),. 你就擅自(我猜想您是閒閒無聊沒事做)就把三板合一。. 並且當下並沒有任何板規。請問你的作法正確嗎?. 如果你覺得不對,為什麼現在不先恢復三板?. 2. 請問您是什麼身份來制定板規,先前您有透過程序申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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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的原因不在於home-rent的版規或是發文格式.. 而在於程序性/原則性.. (不要把重點本末倒置了). 其他爭議點,一一整理.. 生活娛樂群組 組務版. 精華區 - 3 - 2 禁止隱版. 精華區 - 3 - 1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7.1.0版. 一、申請新版. 1.申請新版請至L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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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在326該篇當中所提的併版的理由:. 看板的類型,看板的一致性,等等.. 其一.. 是的,版面照理說應該是可以合併的,但是有個前提,那就是與該版面的版主. 取得共識否,又這個共識決有否經過欲合併版面的多數使用者宣導,以及同時. 研擬出可行的併版後的版面規定呢?. 若上述皆可,那麼才經由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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