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租屋板問題

看板L_LifeInfo作者 (新生活運動!)時間17年前 (2008/06/23 17:18),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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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fukada (C'est La Vie)》之銘言: : 因為我現在在實驗室 : 所以沒辦法有很長的時間可以上站 : 加上我五點之後要meeting約2小時 : 我會在大約今天9點左右(差不多如果我打得夠快) : 至少把初步構想的PO文標題格式給弄上去 : 至於其他部份的板規 : 我會跟板主商議之後再行放上 : afukada 這是你在326該篇當中所提的併版的理由: 看板的類型,看板的一致性,等等. 其一. 是的,版面照理說應該是可以合併的,但是有個前提,那就是與該版面的版主 取得共識否,又這個共識決有否經過欲合併版面的多數使用者宣導,以及同時 研擬出可行的併版後的版面規定呢? 若上述皆可,那麼才經由後續程序併板不是嗎? 其二. 所謂的併版,這是僅於小組長的個人用語,還是Ptt站內既有的體制規定之一? 若僅是小組長的個人思維,那麼是否應該回到程序上的原則來進行? 諸如聯署申請新的版面後,再來進行後續的一定時效的轉文(轉到新版),然後 其後的被併滿面設立唯讀,一定時限期限過後,再設為預隱藏或是刪除否地考量. 若是Ptt站內既有的體制規定之一,不知道有無相關的規例可以列舉明示呢? (諸如小組長層級可以決定的嗎? 若可是否需要有相關的版面的投票決,或是 上呈自生活娛樂群組務版面,經由群組長審核核定後方能呢?) 其三. - 這部份是個人意見 看板的類型,看板的一致性,等等. 個人認為之前的舊有版面,版名已經開宗明義,用公寓/套房/雅房去做分類了. 那麼管理上應該不成問題才是. (頂多就是版名改一下,原始的版名都是 台北-公寓) 確立版面的一致性,以及原則性即可. 諸如公寓性質的,若是僅整層出租的,即限定公寓版發表. 若可分租的,則可 再轉錄到套房,雅房版.(這部份大概發文標題,作個格式限定分別即可) 而套雅房版就是單獨的套/雅房出租,如此的規則去釐訂各版的差異. 目前的全部合併做法,發文分類的標題釐清上,似乎已經有點小小的混亂了. 更遑論相關的版規都尚未完備,當然併版的程序/原則的合法性更是個大哉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0.180

06/23 17:22, , 1F
然後那個板面設立成唯讀,也有問題!!! 設立成唯讀的理由是?
06/23 17:22, 1F

06/23 17:22, , 2F
若符合Ptt相關規定,是否可以條列舉立出來呢?
06/23 17:22, 2F

06/23 17:25, , 3F
我猜小組長會無視這些文章
06/23 17:25, 3F

06/23 18:53, , 4F
我猜他會看, 但他裝作不知道也不想回.
06/23 18:53, 4F

06/24 18:26, , 5F
快點改回來 做錯事沒關係 重點要懂得認錯與補救
06/24 18:26, 5F

06/26 09:18, , 6F
他會認錯補救 他就不是afukada
06/26 09:1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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