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劣文退回(板規四劣退)[請問] 麥當勞的優惠
※ 引述《changhua5566 (姚一雄)》之銘言:
: 既然可以問 那推文說『廢問』和影射我有殘疾的那二位板友是不是該捅一捅??
:
: 「廢問」為該使用者對你的原文在問板上出現之適切性給予反對的評論。
: 若有挑釁引戰之嫌,經檢舉可以受理之。
:
: 不過,若是有人檢舉,
: 一來我自己認為該語句並不構成挑釁效果,也不構成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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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什麼』就被認為是挑釁引戰了 那用上『廢』這個字眼還沒問題 ?
那就請小組長公斷吧 我不想多說什麼了
: 二來就算認為該使用者真有刻意挑釁之嫌,他並非主動方。
那我也不是主動方啊 先看看ry的推文作風 淨是那些沒意義的廢答
被那種人噓很難不引起我的情緒啊~~
: 綜合以上兩點,我的判決未必會達到水桶標準。
:
:
: 影射殘疾部份,我不知道你是指哪一個推文。
: 我「猜測」你指的是 「噓的要體諒有些人各方面不足 所以要幫忙把魚烤好」
: 我不認為這句話有指涉任何特定對象,亦沒有有影射任何殘疾。
:
: 我猜測該使用者所謂的「各方面」應該不是指「烤魚」的能力,
: 而譬如說是「查資料」、「找資料」的能力等。
: 至於指涉的對象,我相信「查資料」、「找資料」的能力,很多人的確是不太足夠的,
: 也許你自己覺得自己就屬於這群人吧,如你所說,
: 「總好過在花花綠綠的官網查半天還找不到我要的資訊」
: 該使用者可能只是替你,以及其他有同樣疑惑而被噓的人打抱不平而已。
:
: 再者,不管是缺乏「烤魚能力」或「查資料能力」,應該都不能歸類為殘疾吧!
你都猜得到了 ....
順便附上一則近期的新聞
http://ppt.cc/zz~I
我想…有沒有被污辱到 是個人主觀的看法 並不是罵的那個人說了算 何況你只是一個外人
對他那種帶有攻擊性的推文還能解讀成如此 你說這不是偏袒是什麼?
我的回文到此為止 看小組長怎麼判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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