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有誤
房地產另一版主擴大解釋成活動完全免費.這是不對的
我的場地在女青年會是用租的,當然場地分攤,已說明,由學員收取繳租
我不經手
另出團到桃園看屋,車主的油錢及吃飯錢,由學員車主之一收取,他已虧錢200元,
全部參與者都沒抱怨,不參加的人,一直要求由老師全虧,
這版的戶外活動如何辦理,我當版主是要週週戶外活動,實地訪查,我辦的五股,泰山
新莊副都心頭前重劃區,我100%自已貼錢,含吃飯。不能要求我每一次都由我賠錢吧,
也不能要求每次都由車主貼錢吧。
那一天,你要辦理版主團聚,我要求全部車錢餐費由你個人支出,含台北到外地的旅費全
部開銷,你會同意嗎,你就什麼也不要辦了。
就算某一版主收錢來大家分攤也不行,合理嗎
我對外活動,我個人每次都有分攤,部份活動小吃由我個人支出,不由司机支出/
LAND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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