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2011問板 板規 暨 檢舉推薦 及 處分公告
※ [本文轉錄自 BigCat 信箱]
作者: BigCat () 站內: ask
標題: [公告] 2011問板 板規 暨 檢舉推薦 及 處分公告
時間: Fri Nov 11 21:00:01 2011
零、請勿自行清除文章內容。
本板運作係紀錄問答之過程,任意清除、刪去文章不僅是清除了你的文章,更刪去了
熱心板友的推文,如有需刪除文章,請告知板主,由板主代為刪除文章,請勿自行清
除文章內容或推文。(刪除與否由板主判定,並非來者不拒。)
特殊情形:具個人隱私之推文或文章、站內信回到板上、有人推你不想公開的東西、
不受限制 問送什麼不想被抓包等等...如不清楚請先詢問板主。
仍需通知板主,否則仍然依照板規處理。
除廣告、張爸以外之推文不可自行清除,自行清除將比照板規八處理。
如無故自行清除文章:
初犯 劣退並視情況水桶三天以上
二犯 劣退並水桶一週以上
三犯以上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上
超過一星期清除者視為惡意規避劣退,加桶兩個月。
一、禁止違反板規外法規。
如違反著作權法之版權物載點、線上收看(例如PPS)、站規等均屬之。
以及自殺之相關討論(為避免板友成為幫助犯)
違者一律劣退。
發現違規欲刪文者請於提問一小時內寄信向板主BigCat提出,嚴禁修文規避。
推文討論違法事項者一律水桶十四天以上
二、禁止灌水、洗板、無意義內容。
惡意於文章內容上灌水借以獲取P幣者。
以衝文章為目的於本板發回文者,文章過於無意義,剪貼他人文章者。
文章無關板旨、回文過於簡短、內文不知所問/答者。
違者於紀錄z-24-2,視情節砍文或劣退。
符合違規定義之文章被10人以上噓文者一律劣退。(定義詳見#1DPIMqpT)
違規累計(包含一次多篇)大於三篇者違規文章全數劣退。
以上情形僅為舉例,只要板主認為這篇文章是多餘的即可使用。
以推文洗板、灌水者永久水桶
嚴重無意義推文經檢舉且板主認定有懲處必要者水桶七天以上
注意:在本板發文眾多者文章內容將會被從嚴認定,
想在本板衝文章請先有被劣到消不完的準備。
三、禁止回文簡答,亦禁止回覆路徑文。
推文塞的下,請使用大寫X推文。
路徑文視為簡答之一種,亦禁止之。
違者一律砍文,累犯劣退。
四、禁止吵架、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違者砍文並水桶三天以上,嚴重者劣退。
再犯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上,期滿後再犯永久水桶。
五、禁止廣告、營利、色情文章。
違者一律劣退。
六、禁止公布他人隱私。
包含相片、部落格、電話、姓名等可供辨識他人資訊者均屬之。
若為公眾人物、自行公開者則不限制。
違者一律砍文並水桶一週以上。
累犯者一律劣退並永久水桶。
七、未經同意禁止轉入或轉出他人文章。
經發文者檢舉者一律水桶一週以上。
若轉錄備份違規文章不在此限,
但若濫用此規則轉錄未違規文章(未達標準不在此範圍之內)造成發文者或板務困擾
則一樣可被發文者檢舉。
八、未經同意禁止刪修推文。
刪推文是屬極度不禮貌之行為,若非推文者要求或板主同意,不得為之。
若刪除之推文違反板規,刪除之視為放棄申訴之權利,故不接受申訴。
經檢舉一律劣退並水桶一週以上。
若再犯者一律劣退並永久水桶,
且被刪除或修改掉的推文內容,有受變造與追查之困難,一律不接受申訴。
九、禁止各種形式之鬧板。
包含惡意洗板、推文鬧板、惡意引戰均屬之。
鬧板文章全數劣退並水桶一個月以上。
使用分身帳號屢次違規,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使用者分身與本尊均予以水桶,並且發文全數劣退。
是否為分身優先以板主判定為標準,
判定採取「錯殺一百,不放一個。」先劣退後送件帳號部查詢,
由帳號部判定非分身時再予以解除與消除劣文。
十、禁止於他人文章下閒話家常。
禁止於未解答文章底下閒聊,
若無意回答卻在該處閒聊是極度不尊重發文者之行為,故限制之。
若文章已解答基本上不予限制,但請盡量勿造成他人困擾。
初犯警告或水桶,再犯水桶三天,三犯水桶三天,四犯以上水桶七天。
十一、禁止徵求、問卷、買賣等無關板旨文章。
本板板旨係問問題與公開回答問題,任何無關板旨文章經檢舉一律劣退。
包括站內信求解、作業不自己寫、找人買東西賣東西轉讓東西。
特、酸文相關。
原則上任何人均有對文章做評論是否適合發表之權力,
請人Google、爬文、翻字典、重看找板法等均視為合理回答的一種,
針對文章做酸文動作者,原則上不予處分,對於發文者做攻擊者,必要時處分。
M、M文標準。
回答詳細者M文、日月經文擇優M文、經典問答者M文、有用情報M文。
以上標準均由板主裁奪,如對判決有任何問題請直接上訴。
板主保留隨時更新此規定之權利。
板主得依情結大小、是否知錯與改過等原因,減免或加重其懲處。
(但必須於公告中追述減免或加重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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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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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處理;每個人情感組成不同,他覺得可以吃就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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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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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置底部份等公告後處理,他懶由他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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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此篇為違規檢舉,對在下有私議者請至組務板檢舉。
非關板務推文 22:30 刪除,請自行備份。
本提醒發出後請勿閒聊,讓公告回歸處理板務用;感謝。
※ 編輯: BigCat 來自: 114.40.9.12 (11/11 22:17)
※ Last modified: 11/11/2011 22:17: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igCat (111.255.120.59), 時間: 11/17/2011 20: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