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租屋板問題

看板L_LifeInfo作者 (Stargate)時間16年前 (2008/06/24 10:4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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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應該先提出合併的構想 以及提出新的板規後 才能去做合併的動作? 怎麼會有這種先斬後奏的行為? 舉例來說像是應徵板主也是請他先提出政見 怎麼會先選上了才提出政見?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吧 難道你是先當上研究生才考研究所 就算是推徵上的 你也是先提供你的資料才會上阿 哪有先上了才來報告你的推徵資料的 這是哪門子的學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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