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ilitarylife版主fogflower判決
一、申訴人ID:nnlllnn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Militarylife/fogflower
三、申訴事由:
本人無緣無故被f版主永桶,深感不服!
本人完全沒有違反版規,水桶公告所言:
「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
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
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本人絕無以上之行為,若有,麻煩f版主拿出來,這樣本人才能信服!
本人認為,f版主根本就是隨意亂桶,這樣PTT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水桶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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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個下午,邊喝著生啤酒邊看資源回收桶中您的大作與相關推文,邊看著板友們的回應
,
等到我下酒菜也吃完了,我卻依然弄不懂看不清脈絡何在。
文章都看完了,不知道要說甚麼,就照規定走吧。
依據板規:
第十九條(永久水桶之罰則)
板友發表之文章除新聞報導外,依據 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
條之規定,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屬於看板違規行為,且依據
PTT 使用者條款2.0「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規定」(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與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
良風
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均為違反使用者守法義務及承諾之行為。
同條款8-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2)亦規定:您同意本站得基於自行之考量,因您透過各
種方式威脅、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致影響言論
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依上開規定,若有於本版刻意引起爭端,且噓文數達X1以上之情形者,處永久水桶,並
為避免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板主發布之處分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板友並不得於公告
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若因刻意引起爭端而引發司法訴訟
之情事,並經版友以判決確定之處分書、判決書舉證屬實,版主得向帳號部提報刻意引
起爭端之版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發布之提報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
奉送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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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永桶!
f版主明顯是沒有違規卻執意亂桶!
四、申訴訴求:立即撤銷對本人之永桶
五、檢附證據:
水桶公告如證一
與版主溝通信如證二(f版主超過72小時仍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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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170.225.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HappyLivin/M.1501604330.A.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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