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rvel板板務引用板規錯誤,胡亂水桶

看板L_HappyLivin作者 (此心安處是吾鄉)時間11年前 (2013/01/12 12:30),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增加被申訴板主:blueskydoor 申訴事由:1.對於自己制定的板規不了解,又或是純然以自由心證解釋之 如此一來,將使marvel板上混亂的風氣更為雪上加霜 (1)marvel多次出現「疑似廣告文章」, 然板務都未能在第一時間給予板友解釋, 造成疑似廣告文章的事主,見行為不受處罰之後, 更進一步利用板友之名義招搖撞騙 (2)刪文標準不一,有些純粹宗教事件分享之文章 或許有少量驚奇之事,也未有意圖使板友進行香油捐獻 板務竟以「廣告文」或「marvel點不足」之理由刪除之 且當板友質疑時,第一時間不予以解釋回應 2.多次在板面混亂之時不及時制止,待事件平復之後才來秋後算帳 這種行為對爭吵的兩方板友都不是好事,更使marvel板討論的風氣蕩然無存 (1)假如是偶爾一、兩次無法及時制止,情有可原,然板面其實已然發生 多次大大小小動亂, 總是在爭執發生多日之後才處理,顯示板務明顯無心於板務之上 (2)等到處理之時,不論對方是否為「第一次」犯板規 都直接使用最重罰則處理之 (還請小組長翻閱blueskydoor的公告, 每次出手必定是劣文跟一個月以上水桶) 顯示板務無心於板面之上,只想以嚴刑重罰喝止犯規者 3.marvel板板規對板務之定位,乃求使板面有良好風氣 回顧兩個板務上任以來,板面動亂不止, 且板面人氣從以往500多人直落300人以下,經驗文分享數目也大幅滑落 目前marvel板面多為創作之類文章,且僅為固定幾個創作者分享 不若以往百家爭鳴之勢 顯示板務的能力其實不足以管理板面 申訴訴求:給予板務警告,甚至依照板務處理板面方式總以最重罰則處理之辦法 予以兩個不適任板務解職 (yamiyugi雖然先行提出辭呈,然被申訴是在小組長同意之前, 故依照組務處理原則,應是先回復其板務身分, 方便進行對yamiyugi的控訴,日後提罷免之案,也才能適用於其身) : 推 success0409:推原PO 跟某個東西認真就輸了 股狗奇摩大師呢~ 01/02 19:50 : 推 success0409:板上的cal大就說過類似眾志成城的概念 可惜有些東西 01/02 19:53 根據板規2.5原始板規與增修條文綜觀之 可以了解此為發文者與推文者互動之規範 blueskydoor節錄這一條 正好證明本人與發文者「意見相同」且毫無質疑之嫌 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條款 (2012/9/12 修訂) --允許懷疑經驗文真實性之推噓文-- ˙若該篇文章底下若有懷疑真實性之推噓文,只要不違反人身攻擊,筆戰吵架等情事,板 主不需過度介入;若已有上述行為發生,板主將附註警告,警告後若不聽勸阻,該行為者 依其輕重處以水桶兩周至一個月 (發文者亦在此規範之中) 推文挑釁謾罵 (2012/9/12 增訂) ˙為維持板上發文之風氣,文章底下若有爭吵,懷疑真實性等情事,發文者可於推文闡明 其尊重之意或私信解決,若板友仍不予理會而有謾罵挑釁之行為(由板主認定),依其輕 重水桶兩周至一個月處分。 1.我與發文者意見皆為相同,懷疑之條件自然是不成立 2.既然本人沒有懷疑發文者之情事,發文者也並無與我互動 我要如何與發文者爭吵? 3.請組長回頭審視本條款成立之過程, 乃是XIMIX多次在板面發表質疑宗教驚奇事件之文章,造成板面動亂 為阻止發文者與推文者之間互相攻擊而制定 並非處理推文者與推文者之間意見不同之情事 以A之條款套用到B的判決,未免不倫不類 又, 進行到組務層級,板務依然不知悔改,未曾反省錯誤,始終強詞奪理 可見其根本不願反省,其心態可議,如不對其進行懲處,將難以使marvel板板友信服 還請小組長思量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6.72 (修改用詞) ※ 編輯: success0409 來自: 114.37.117.121 (01/12 17:18)

01/12 21:29, , 1F
板主行為不在小組長管理權責內,請另冾專板
01/12 21:29, 1F
文章代碼(AID): #1GyERQfX (L_HappyLivin)
文章代碼(AID): #1GyERQfX (L_HappyLi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