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多重帳號處理辦法 新版 2005/03/14

看板L_HappyLivin作者 (沉默是金。)時間13年前 (2011/06/06 23:41), 編輯推噓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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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52Dx4dqi ] 作者: jzs (醂舥歪蓧)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多重帳號處理辦法 新版 2005/03/14 時間: Wed Mar 16 12:08:20 2005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一. 使用者可以申請的帳號數目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 並且五個帳號均需填寫確實且相同 的註冊資料. 若任一使用者經察查擁有五個以上的分身帳號, 則保留上站 次數最多的五個帳號, 其餘帳號一概砍除. 若分身帳號的註冊資料有所出 入或不實, 則將予以退註至重新填寫正確為止. 二. 多重帳號的處理原則 A. 無違法事由, 但擁有超過五個以上的分身帳號者, 經任一使用者提出 ip佐證後得聲請帳號部查證, 查證屬實則保留上站次數最多的五個帳 號, 其餘一概砍除. 遭砍除的帳號將不予以公告. 註一: 砍除的ID雖不予公告, 但會留存於帳號部工作板備查 B. 若使用者有惡意鬧板之行為, 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站長得依鬧板 事由輕重/ 帳號上站次數/ 帳號文章篇數認定是否為免洗帳號惡意鬧 板. 若認定為免洗帳號鬧板, 則可以至ID_Multi板提出檢舉. 唯檢舉 需經該提出者的直屬上級審核同意後方可成立. 帳號部受理查證後將 保留上站次數最多的三個帳號, 其餘一概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三個帳 號中有註冊未達三十天, 或上站未達一百次者, 亦予以砍除. 若保留 的三個帳號中有註冊不實者, 亦將予以退註. 本尊帳號及被砍除的帳 號均將公告供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站長懲處. 註一: 提出檢舉者及審核同意者均需為該檢舉負責 註二: 提出檢舉者需檢附說明鬧板事由 註三: 直屬上級指上一層群組的負責人, 板主需找找小組長審核同意 , 小組長需找群組長審核同意, 群組長則需找板務站長審核同 意. 若上層群組無負責人, 則越級找更上一級的負責人. 註四: 若檢舉者與上層小組負責人為同一人, 或同一看板的板主, 則 上層小組負責人需自行迴避, 並交由更上一級的負責人審核. 註五: 由站長提出的檢舉不需由上層負責人審核, 但需自己對該檢舉 負責. C. 由法務判決違反站規者, 亦可由法務站長提出檢舉, 經帳號部查詢處 理後, 保留上次數最多的三個帳號, 其餘一概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三 個帳號中有註冊未達三十天, 或上站未達一百次者, 亦予以砍除. 若 保留的三個帳號中有註冊不實者, 亦將予以退註. 本尊帳號及被砍除 的帳號均將公告供法務站長懲處. 三. 累犯遭移送帳號部處理達三次者,將視情節由法務審核是否列為本站不歡 迎的使用者。若法務審核確認,帳號部將對其所有保留帳號停權處份。 四. 被退註冊單之 id 請重新填寫註冊單,請選擇「站長手動認證」的方式 重新填寫註冊單。 五.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除下列情況, 本站不會向任何人公開您的資料: A. 基於法律相關規定 B. 接受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C.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六. 本公告由即日起實施. 批踢踢帳號部 2005/03/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246.17 ganbaday:轉錄至看板 Seal_Online 09/14 13:28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218.211

06/06 23:42, , 1F
因有使用者表示不了解多重帳號的處理規則,轉錄公告通知。
06/06 23:42, 1F

06/06 23:47, , 2F
感謝小組長,請詳閱來信及 文章代碼(AID): #1DvF2Y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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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你是不是在釣魚,要我承認我是被檢舉人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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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章跟你回答,矛盾.. 另外thismy 板主分身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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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為什麼..他要寫文章出來道歉,莫非是超過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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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位該作什麼?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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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要申訴,照程序來。組方不另作其他回應。
06/06 23:4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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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你覺得他超過五位,舉出證據提出申訴。臆測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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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請使用者提出意見是多重帳號檢舉辦法規定的,這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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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而且我也確實了解/轉達你表態你不是該使用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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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交由站方帳號部調查登入資料並裁決,組方無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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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去信,請勿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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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vF2Yf0 (L_HappyLi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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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2, , 14F
受理的申請案是 #1DvGk6QI (L_HappyLi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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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2, , 15F
上面可是有版主親自回覆檢舉人呢!他有5個id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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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即然找上門,又自打嘴巴? 親愛的小組長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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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那個申訴根本就不成案,他也不是認可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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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X.. 那他還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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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組方提醒他請板務提出正式的申請,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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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3, , 20F
#1DvGk6QI (L_HappyLivin) 原文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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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3, , 21F
我之前跟他說,他認錯人了,他在靈學板上,直接就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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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4, , 22F
那些恐龍id,免洗什麼的,沒一個能上來!!
06/06 23:54, 22F

06/06 23:54, , 23F
我就是這樣才不想去靈學板,結果哩..他在佛學板..
06/06 23:54, 23F

06/06 23:55, , 24F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那些帳號的持有人,這得等帳號部裁決。
06/06 23:55, 24F

06/06 23:55, , 25F
講那些五四三,是不是版主做錯事,都可以免責..
06/06 23:55, 25F

06/06 23:55, , 26F
如果你不是那些帳號的持有者,帳號部會還你清白。
06/06 23:55, 26F

06/06 23:55, , 27F
如果是..你直接說一聲;不管判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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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5, , 28F
板主如果有做錯事,如果有,請你「照規定」提出檢舉。
06/06 23:55, 28F
文章代碼(AID): #1DxFKZFd (L_HappyLivin)
文章代碼(AID): #1DxFKZFd (L_HappyLi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