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劣文退回(此房已公告過不允許在法國版出租)[短租] 小巴黎左岸短

看板L_GlobalView作者 (rocker)時間12年前 (2014/01/14 04:21),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2 (看更多)
關於版主不熱衷版務之事,有幾個地方可以看出: 1.這個板上的文章#1GGKHDLd 2.FRANCE版文章#1BCbd9_o,「取代我與Renatass」 3.您這篇公告#1Gs50WnB,「如此慢的回應..深感抱歉」 4.現在FRANCE版內版規的簡單與不完全,甚至不是您編輯的,也沒把廣告推文修掉 5.當時文章波出出租後,您自己顯然也不記得,過了兩天版友才檢舉 再者,關於這件劣退文之申訴, 您說的沒錯,我確實被朋友搞, 他確實也不記得,像您自己可能也不記得那個信箱了, 然而我朋友記不記得,我仍然認為版主您有告知版友之義務, 至少置底文可以提到「關於本版有糾紛之房屋公告不得再波者..違反會怎樣怎樣」 這不是版主基本要為版友服務提醒, 而版友未來想找房也知道可以回去看的事務嗎? 再者,您先水桶我10年,同一天就劣退,那為何要寫24小時之後? 水桶10年+劣退的處罰方案,您似乎也沒有列於公告之中。 我回信與您請問「您未盡告知義務」您就把事情都推我朋友頭上, 說「法國版本來就是小板,無須像其他八卦板西斯版等大板一樣制定一條條板規 板主有權決定任何判決」 這是您身為版主的認知以及回應版友糾紛該有的方式嗎? 以上。 ※ 引述《Renatass (Casaniere)》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Gs50WnB (France) [ptt.cc] [公告] 求救,關於留學生出租的 : 請看屋主在我的公告文中推文紀錄 : → AirniA:好的我已經把自己的租屋廣告全部刪除了 12/25 07:33 : 這應該就能說明屋主AirniA已經知道自己的房被禁了吧... : 您自稱是屋主好友,可以跟她確認清楚事情始末後再發文嗎 : 您跑來找我理論說沒看到我發的公告文? : 我........文章就在那..沒看到也是我的錯嗎 : 作者 rrrock (rocker) : 標題 Re: 劣文退回(此房已公告過不允許在法國版出租)[短租] 小巴黎左岸短 : 時間 Mon Jan 13 18:44:08 2014 : ─────────────────────────────────────── : ※ 引述《Renatass (Casaniere)》之銘言: : : 請問您知道這間房子已被禁止po在ptt法國版嗎? : 1.很可惜,真的不知道,被您劣文之後終於知道了。 : : 您知道這間房和房客有糾紛嗎? : 2.同上 : : 如果連您那位"去英國的好友"都沒告知您此房已被禁 : 3.糾紛發生後她不再使用此版,因此沒看到您寶貴的公告 : : 卻跑來要求我應該貼昭告天下的置底文專程給您看? : 4.是的,版主有告知版友的責任,我認為這是您應該先做的 : 而不是要求版友「應該早就知道一年多前的未置底公告」 : : 您的文章是被板友檢舉的,所以看來也不是一定要貼在置底大家才會知道這件事 : : 再說,請問ptt有哪個版會把版友的違規事項擺置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02.200 ※ 編輯: rrrock 來自: 111.248.202.200 (01/14 04:51)

01/14 05:13, , 1F
我想我倆都閉嘴留給小組長做判決吧~
01/14 05:13, 1F
文章代碼(AID): #1Ir4guSA (L_GlobalVie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2 篇):
文章代碼(AID): #1Ir4guSA (L_Global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