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india板主Picotee不適任版主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依照ptt站規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訴檢舉india版主Picotee
: 第十條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外,任何使用者接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 第八條認定權人:其中關於版主管理版面不當由小組長認定
: 故提出檢舉
: 一、檢舉人 hateonas
: 二、被檢舉人 india板板主Picotee
: 三、檢舉事由 india板主Picotee疑似使用分身洗文章數
: 與india板主Picotee相同IP之使用者Muscari於india發表兩篇無意義文
: (見轉錄證據),此兩篇文章明顯違反india版規三,但india版主Picotee未依規定
: 砍文,反而使用大D保留其文章數,故本人在此檢舉Picotee已違反版主職權,
: 請小組長拔除其版主職權,一年內不得擔任本群組版主。
您好,
hateOnas的指控乃子虛烏有之事,敝人實照板規行事,並無不妥。敝人當時在整理精
華區,「第一次」嘗試使用快速鍵收集舊文並刪除舊文,擔心收了文章後會誤劣退他
人文章,於是請朋友幫忙發了兩篇標題名為「Test」的文章讓敝人測試(板主無法劣
退自己,所以請朋友幫忙)。
測試完畢後,為了不佔板面,使板眾閱讀困難,隨即刪掉兩篇測試文章,並無違反本
板板規三之情事(板規三列於本文之後)。敝人不知hateOnas為何胡亂指控,理由牽
強。
至於hateOnas所指控洗文章數之事,敝人現在才知道「大D」可以保留文章數,通常
使用大D,只是為了刪文方便而已。若是真的要為其他ID洗文章數,敝人也不知道洗
兩篇文章能夠幹嘛,若是真的要洗?何不洗十篇、二十篇?這更是莫名其妙之指控。
另外,hateOnas以此次申訴為由,慫恿他人前往LifeNewBoard意圖罷免敝人,敝人認
為用子虛烏有之指控慫恿他人不應算數,更何況這申訴尚未得到判決!而且,投贊成
票之ID,並無在本板發表過任何文章,也不知道hateOnas是從哪找來的打手,很明顯
與India板板友、與敝人擔任India板板主無任何相關,請您明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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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板板規三;
3. 空洞文
由於文章太空洞,所以不會有人理,那還PO幹嘛呢?若是有為了讓大家知道想
法,請多加些內容在該文章內。若是該空洞文造成洗板,這是違規。所謂洗板
可以被認定為只回一行文,卻連續發表超過一篇。另外若只有一句話或兩句話,
想對某人或大家講,這一行文絕大多數都可以以推文的方式呈現。若發現不推
文而直接PO文,造成浪費板面情形的話,將直接刪除該篇一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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