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omo_SEX版主不處理申訴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1/09/11 12:12), 編輯推噓4(4013)
留言17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GiantVirus (巨大病毒)》之銘言: :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 ============================================================================== : 申訴人:GiantVirus : 被 告:homo_SEX Fandihaha : 請 求:版主依照版歸處理 應水桶virkin版友 : 理 由:版主兩天內不理會檢舉 此時仍處理其他版務 明顯刻意忽略 : 舉 證:如附件 因工作繁忙 忘了回此信件 抱歉!! GiantVirus在本板第一篇文章底下的噓文 文章代碼(AID): #1EPvDzZd *[1;31m噓 *[33mGiantVirus*[m*[33m:嗚喔喔喔喔 愛滋約砲板 第三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PvZVOM *[1;31m噓 *[33mGiantVirus*[m*[33m:PTT史上第一個約砲板開了 恭喜 XDDDDDDDDDDDDDD 從此得知 GiantVirus對同志族群有非常不友善的語言 但因當時正式板規尚未出爐 並無對此類情況有所水桶 而他所檢舉的 virkin:這個版不是開給你看的 你快閃 判定 並無特別違反板規之處 板規4.不理性的言論 (人身攻擊、謾罵、誹謗、挑釁、公然侮辱) 初犯者 視情節輕重 勸告或水桶兩週 +劣文 如果是用 "你快滾" 或許還有勸告之處 閃這個字 並無法明顯臆測virkin 本人是否有明確挑釁的意味 我認為板規需依前因後果來判定 才不失公平正義 如果任何來亂板的鄉民都來檢舉 真正LGBT族群 真正在使用這個板的族群 卻沒有辦法 發表一句話 因為會被濫為使用板規3"挑釁" 來對並無失當的板友水桶 那我想應該就失去定訂板規最初的目的了吧 因此就這次事件看來 並無水桶virkin的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5.116 ※ 編輯: Fandihaha 來自: 114.46.215.116 (09/11 12:21)

09/11 15:32, , 1F
就事論事 沒必要扯到之前的發言 照你這麼說 以後其他
09/11 15:32, 1F

09/11 15:33, , 2F
人在板上叫我快閃都可以囉? 那我也可以叫別人快閃嗎?
09/11 15:33, 2F

09/11 15:39, , 3F
另外你定的版規明顯偏頗特定族群 難道異性戀不受歡迎
09/11 15:39, 3F

09/11 15:39, , 4F
我以為各個看板都是歡迎所有使用者觀看的
09/11 15:39, 4F

09/11 15:52, , 5F
當然歡迎各族群觀看 但不歡迎歧視 偏頗的發言 如果你
09/11 15:52, 5F

09/11 15:53, , 6F
不要有那種歧視的字眼 相信大家都會很歡迎你的
09/11 15:53, 6F

09/11 16:07, , 7F
我只是發文詢問版規 就被人叫快閃 相信這是很明顯的
09/11 16:07, 7F

09/11 16:09, , 8F
挑釁 我發的那篇文可是一點歧視字眼都沒有呢
09/11 16:09, 8F

09/11 16:11, , 9F
如果你要一直扯到我之前的發言 那以後任何使用者都可
09/11 16:11, 9F

09/11 16:13, , 10F
藉此對我挑釁而不受版規處置嗎? 話已至此 不想多說
09/11 16:13, 10F

09/11 16:13, , 11F
請小組長定奪吧
09/11 16:13, 11F

09/11 18:09, , 12F
你不尊重別人 如何要求別人尊重你? 何況virkin板友的
09/11 18:09, 12F

09/11 18:10, , 13F
推文 尚不到需要用到板規3來處置,且你本身發表的文章
09/11 18:10, 13F

09/11 18:11, , 14F
就已違反了板規16 所有板務或板規相關問題,請寄
09/11 18:11, 14F

09/11 18:11, , 15F
請寄到版主信箱,切勿發表於板上討論
09/11 18:11, 15F

09/11 21:34, , 16F
笑死人 版規16是你後來加上去的 這樣也可以說嘴
09/11 21:34, 16F

09/12 10:01, , 17F
你真的不會看板規的耶!在你發那篇文之前就有了啦!
09/12 10:01, 17F
※ 編輯: Fandihaha 來自: 114.46.215.116 (09/12 10:26)
文章代碼(AID): #1ER3KmxP (L_BoyMeetsGi)
文章代碼(AID): #1ER3KmxP (L_BoyMeets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