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Gay板板主XXXGAY不當水桶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鞋志)時間13年前 (2011/03/01 08:2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作者 ruemann (路人甲) 站內 gay 標題 [轉錄][新聞] 首宗起訴 愛滋男空窗期捐血釀禍 時間 Wed Feb 23 03:13:51 2011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P0ZNU4 ] 作者: oijkue (自宅警備員)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首宗起訴 愛滋男空窗期捐血釀禍 時間: Wed Feb 23 03:04:50 2011 〔記者何瑞玲、何玉華、魏怡嘉/綜合報導〕新北市某大型醫院林姓男員工,本身是同性戀 ,卻在去年參加醫院舉辦的捐血活動,事後血袋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釀成一死、一 人感染愛滋病。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現行明知染愛滋卻捐血導致他人感染,可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 條例」,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需證明故意為之,難度很高,疾管局共移送三 件,有二件不起訴,僅此案遭起訴,且是以過失傷害罪論處。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這 是國內首宗捐血導致他人感染愛滋遭起訴的案例。 自知為高危險群 仍捐血 二十多歲的林男辯稱,平時固定每隔三個月在西門町的紅樓做愛滋病毒篩檢,都是呈現陰性 ,最後一次篩檢是九十八年十二月,也是呈現陰性。服務的醫院是在隔年、也就是九十九年 一月二十六日辦捐血活動,他自認沒有感染,加上醫院第一次辦捐血活動時,他未參加,引 起同事議論,所以捲袖捐血,並非故意。 但檢察官認為,捐血登記表上,為保障受血者安全,載明「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毒,或二年 內曾經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有男性間性行為或一年內曾經有危險性行為者 (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等),均請切勿捐血」,台灣血液基金會人員在舉 辦捐血活動時,也向林男解說上述內容,但林男明知自己是同性戀,也有男性間性行為,卻 仍捐血,造成五十多歲李先生感染愛滋病毒,涉有過失傷害罪嫌。 另一位受血的七十多歲林翁,去年二月十日在三軍總醫院進行手術,術後十天出院,四月九 日再度入院,十天後死亡,林翁在院期間未接受愛滋病毒檢驗,無法證實是否因輸血導致感 染病毒而死亡,因此檢方無法認定林翁的死亡與林男捐的血有關,過失致死部分偵結不起訴 。 這起愛滋病患空窗期捐血造成病患感染愛滋病,是受血者李先生去年一月在慈濟醫院接受手 術出院後,發覺體力愈來愈差,抽血檢查發現感染愛滋病。李先生不是同志,手術前未感染 愛滋病,衛生署接獲通報,追查發現是手術輸血感染,且捐血者竟然是醫院的職員。不過, 該院以該事屬當事人隱私,不願回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3/today-life1.htm ===== 不然難道是晚上夢遊去gay bar? -- 沸騰的蛆蛆@: 有看過沸騰的蛆嗎???蜘蛛的棚子後面就出現一大袋...只要用鏟子用力喇擠下 成千上萬的蛆蛆們就會瘋狂扭動呈現沸騰的狀態!!! 早上還在玩大冒險搞得過氣藝人莊笑維ㄧ腳踩 ... 今天我們在棚子後面發現ㄧ大袋死河豚ㄟ!!! 裡面蛆長到整個滿出來!!!超屌ㄉ!!! http://abcdef0130.pixnet.net/blog/post/18907205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88.250

02/23 03:16,
下次這種新聞麻煩自己編輯過後再po 不想看到一群XX
02/23 03:16
應要求刪除推文 ※ 編輯: ruemann 來自: 124.12.88.250 (02/23 03:31)

02/23 03:54,
為什麼男男就不能捐血= =
02/23 03:54

02/23 03:59,
原文的原PO說版主亂桶(捅)?
02/23 03:59

02/23 04:13,
男男不能捐血別的國家也是... 反正我怕痛= =
02/23 04:13

02/23 04:18,
轉錄文章需經由原PO同意,你有向原PO徵求過嗎@@
02/23 04:18

02/23 04:31,
樓上您怎麼了?= =你怎麼知道原作者沒同意?
02/23 04:31

02/23 04:31,
你要不要回去看原文,原作者自己提到 "看誰能幫我轉一下gay板"
02/23 04:31

02/23 04:32,
就算是今天不轉,這則新聞還是可以直接用貼的.還不是一樣?科科
02/23 04:32

02/23 04:41,
樓上該睡啦...這麼晚了還戰意這麼強
02/23 04:41

02/23 04:44,
樓上再坳嘛.我回答face的推文,告訴他"原作者有同意".
02/23 04:44

02/23 04:45,
這樣也叫做"戰"?再坳嘛.你問問板主,我那幾句話有戰了任何事嗎?
02/23 04:45

02/23 04:45,
(  ̄ c ̄)y▂ξ
02/23 04:45

02/23 05:06,
都從八卦追到這來了還說不想戰,明天再戰吧...乖喔 ^_<b
02/23 05:06

02/23 05:14,
再掰嘛.你這招還靈嗎?這裡是八卦板嗎?這裡是gay板.ok?
02/23 05:14

02/23 05:15,
就"我在gay板"的這幾句推文.有"戰"嗎? 再繼續坳下去嘛.
02/23 05:15

02/23 05:17,
一碼歸一碼.我在這裡沒有戰.PTT幾萬個板,你每個板都拿來講好了
02/23 05:17

02/23 07:43,
舉一反三如此強烈還說沒戰意,句尾的OS挺挑火的
02/23 07:43

02/23 07:48,
我的血液何等尊貴 怎麼可以隨便給人類?
02/23 07:48

02/23 08:14,
就是都害死人你們害認為捐血ok 唉
02/23 08:14

02/23 08:22,
樓上 把寶血給人類這種次等生物也太委屈我了
02/23 08:22

02/23 08:43,
mark1983:為什麼男男就不能捐血= = 就是有你這種人
02/23 08:43

02/23 08:54,
少你一袋血,多救一個人,何樂而不為呢?感染愛滋是一輩子的
02/23 08:54

02/23 09:27,
吃飽沒事就去捐血不要特地跑來這邊狂按2 出一張嘴最會
02/23 09:27

02/23 09:29,
見NAT法縮短空窗期http://ppt.cc/efbL http://ppt.cc/JoCh
02/23 09:29

02/23 09:30,
以後看到血又不夠的新聞就噓你們這些異性戀 這樣也好
02/23 09:30

02/23 09:33,
必須說這不是個案,有些人私下出國嫖妓,回來後公司同事響應
02/23 09:33

02/23 09:34,
捐血活動.在同儕壓力下不好意思不捐的情形,也是有的。
02/23 09:34

02/23 09:57,
哎呀~ 血不夠因為很多人不捐咩
02/23 09:57

02/23 10:06,
手術釀成一死怪捐血?
02/23 10:06

02/23 10:20,
推樓上.看倒數第二段.2/10疑手術感染,4/19死.愛滋應沒那快
02/23 10:20

02/23 10:25,
主要是害人感染的部分吧,致死的部分不起訴,不過記者都沒
02/23 10:25

02/23 10:26,
有分得很清楚(雖然整篇讀完是知道在寫什麼)
02/23 10:26

02/23 10:51,
空窗期是這樣算的嗎?還是我對空窗期的算法認知有誤?
02/23 10:51

02/23 10:58,
酸民大軍又入侵囉
02/23 10:58

02/23 12:24,
XYZ表示:
02/23 12:24

02/23 12:55,
有愛滋還捐血 真是個垃圾王八蛋
02/23 12:55

02/23 13:21,
果然只講得出這種話XD
02/23 13:21

02/23 13:22,
這篇新聞一點邏輯都沒有 只有關鍵字阿...
02/23 13:22

02/23 14:27,
這就是台灣新聞
02/23 14:27

02/23 14:27,
內文標題化
02/23 14:27

02/23 16:34,
請各位自重 不要混亂性行為還愛捐血喔^^"
02/23 16:34

02/23 17:00,
唉呀~那麼異性戀就不要塑造個不捐血被被側目的工作環境嘛
02/23 17:00

02/23 17:01,
也不要成天捐血一代救人一命鬧血荒就在哭么從種種道德勸逼
02/23 17:01

02/23 17:03,
利誘誘惑人捐血嘛,然後風險出現就反過頭來怪人了。
02/23 17:03

02/23 17:06,
話說這新聞就是驗出陰性才捐的了,某樓是怎麼觀落陰出"有愛
02/23 17:06

02/23 17:07,
滋還捐血"這跳tone的譴責的呀。
02/23 17:07

02/23 17:48,
樓上,那位仁兄在這裡的人氣可旺的咧XD
02/23 17:48

02/23 18:09,
文中這位仁兄的行為的確不對 但不要扯到所有的GAY
02/23 18:09

02/23 18:42,
不對的點在哪呀?那種別人不捐血就給人側目的職場才不對吧
02/23 18:42

02/23 19:34,
如果捐血者是異性戀就不會上新聞嘍 ㄎㄎ
02/23 19:34

02/23 19:58,
明明是很遺憾的事情怎麼在這邊也能戰.............
02/23 19:58

02/23 20:01,
『一年內若有性行為者不要捐血』這樣說法應該會更安全
02/23 20:01

02/23 20:02,
無論是否是同性間的性行為 都應該被禁止
02/23 20:02

02/23 20:27,
樓上應修正為『危險性行為』。不然又回到性被污名化的老路
02/23 20:27

02/23 20:45,
只有危險性行為沒有絕對的安全性行為吧....
02/23 20:45

02/23 21:18,
有沒有人因為不只一個性伴侶去捐血傳播愛滋被起訴的?
02/23 21: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3.112.53
文章代碼(AID): #1DR3niP4 (L_BoyMeetsG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R3niP4 (L_BoyMeets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