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西斯板主群對IronCube人肉行為的處理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勞崙馬)時間13年前 (2010/10/25 07:5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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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5nana (非非)》之銘言: : 一、 : 緣按西斯板規 : 1-3-4 於內文(含簽名檔、名片)有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 : 嚴禁未經同意惡意張貼他人真實姓名或諧音。(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亦嚴禁以任何形式鼓動板友搜尋他人個資。(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帳號及網誌等以不能確定該使用者真實身份為準。(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照片、影片及聲音以不能確定當事人真實身份為準。(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照片及影片請透過修圖或後製,遮蓋住「可辨別其真實身份」之部份, : 例如臉部、制服姓名等。 : 申訴人所指IronCube之文章【證一】並未觸犯上述板規,由其內文亦未能與申訴人做直 : 接連結,因此no5nana認定IronCube之文章尚未到達觸犯板規之程度。 1 發表文章規範 > 1-3 發文限制與罰則 1-3-6 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暱稱)之吵架、謾罵、攻訐、挑釁、引戰、爆卦 於內文(不含簽名檔)對特定帳號進行之惡意情形為限。 (可確知帳號字母之七成影射亦屬之,由板主判斷) 認為被罵之一方來信任一板主檢舉,判斷屬實予以刪文。 (另請參閱p.17之補充說明) 該文遊走於板規邊緣,雖無明確點出本人帳號,但其內文大部分皆為本人在網路上的資訊 雖無本人帳號,卻利用本人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接無關西斯)來揶揄本人 有"你再反對酒店,我就再人肉你"的威脅意味 (由no5nana板主提供的兩篇證據可顯示,輕點→越來越多,直到你閉嘴為止) 佐證已提供西斯板主,板主認為,確有人肉的行為,才與以刪文 2 推文規範 > 2-1 推文相關規定與罰則 2-1-10 於推文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 詳細說明比照p.7 板規1-3-4。另請參閱下頁補充。 → 當事人來信板主檢舉,經板主裁定水桶1個月;情節嚴重者水桶3個月。 此為推文規範 而發表文章卻沒有此項罰則 請板主思考是在發表文章補上此項 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 --- 本人22歲,高職畢業 包括明示、暗示 --- 使用暗示手法,以本人在網路上的各類不相干行為寫廢文予以威嚇 推文暗示不行,沒道理寫文章就可以對吧? 依照板規水桶1個月;情節嚴重者水桶3個月 : 二、 : no5nana基於板主之職責,雖認定此案未達板規之申訴標準,但亦同時向雙方做詢 : 問,並希望能以雙方為誤會之前提下做和解,無奈雙方仍十分堅持立場。而後因申訴人 : 仍希望能向板主群做正式申訴,no5nana建議因其本身與IronCube有私交,建議申訴人 : 向其他兩位板主群做申訴,以確保申訴之公正性。 只能希望板主往後能公私分的開,不過這次的事件看起來,您並不會公私不分明 : 三、 : 申訴人於與no5nana交談過後,向SSGG5566板主提出正式申訴,但經過討論,板主群 : 仍認定被申訴文章未達觸犯板規之標準,惟因SSGG5566板主一時思慮不周,做出錯誤之刪 : 文決定,並已辭職負責,其刪文理由公告中亦已詳細說明。(文章代碼(AID): #1Cm7soWC : (sex)) 板主認為的確有人肉的行為,但其表達 雖有人肉實證,但未與被檢舉人溝通而擅自刪文,因此才辭職負責 : 四、 : 申訴人之申訴,已超過西斯板規所能處理之範圍,並以其自身想法要求板主群須以 : 其所認為對的方式進行處理,但板主群之職責理應詳細針對雙方論點做權衡判斷,不能 : 以一方之說詞為基準而做決定。在IronCube之文章並未觸犯板規的前提下,板主群並無 : 理由對其做出任何處斷。 有沒有人肉?這個答案很明確 有?或是沒有 兩人各執一方說詞 本人:IronCube有人肉的行為 IronCube:我沒有 這個答案是很確定的 依照本人提供的佐證,幾乎每件事都符合 要採信哪一方的說詞? 是哪一方有暗示威脅的行為? 有或是沒有?就算板主依照板規無法處置,也可作出判斷吧? IronCube理直氣壯矢口否認,而板規卻默許他這樣的行為 連最基本的警告都沒有,實在令人難以服氣 : 五、 : 西斯板規內已宣導說明如下, : 另請特別注意勿藉由發表文章,以明示、暗示等方式進行恐嚇、威脅、人肉等行 : 為,以避免違法;情結嚴重者,當事人得直接以法律途徑處理,還請注意。 : 板主群已盡全力處理此申訴案件,惟該案件已非西斯板規所能處理,建議若申訴人仍認為 : 其生命財產安全已受到威脅,可採取法律途徑做為解決方式。 板規是用來保護在板上發言的板眾 而今有心人士鑽板規漏洞對鄉民暗示威嚇(不只本人,另有2~3人甚至更多) (這部分請板主順便將精華區裡被SSGG刪掉的幾篇文章附上) 板規竟無法發揮作用 連最基本的警告(非處分)都無法給予 若這種行為屬實 試問板主群是否認為應該要防堵以及制止? 若板規無規範 煩請各位板主費心討論 制定新板規 使該看板的鄉民都能免於這種下流手法所施加的心理壓力 : 六、 : 綜上所述,請組務駁回申訴人之申訴,至感德便。 IronCube已多次使用相同手法,食髓知味,若板主及組長一再放任,也不予以警告 難道是要允許這樣的行為? 倘若無違反板規 也無任何人肉疑慮 請板主將IronCube的文章還給板上 若還是堅持刪文 請說明為何不回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13.201 ※ 編輯: lorleninmam 來自: 118.160.113.201 (10/25 08:13) ※ 編輯: lorleninmam 來自: 118.160.113.201 (10/25 08:50)

10/25 18:33, , 1F
我不授權給版主貼還我文章喔~
10/25 18:33, 1F
文章代碼(AID): #1CnCR0iL (L_BoyMeets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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