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EX板 goodtour NaNaUnique 水桶案
申訴人:NaNaUnique
被 告:goodtour NaNaUnique (已向西斯板主提出申訴遭駁回)
請 求:goodtour NaNaUnique兩人於SEX板#1CjehbMZ一文中推文觸犯板規
2-1-2 推文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推文、文章代碼
故請求依板規判決兩人水桶一個月。
理 由:goodtour NaNaUnique兩人於#1CjehbMZ 一文中推文互相攻訐,
故引用板規
2-1-11 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匿稱)吵架、謾罵、攻訐、挑釁、引戰、爆卦之推文
判決兩人水桶一個月(另NaNaUnique觸犯分身條款加倍處分)
但goodtour NaNaUnique兩人於#1CjehbMZ推文中長達七頁之大量推文也同時觸犯板規
2-1-2 推文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推文、文章代碼
本人依板規提出更改判決追加水桶之申訴,遭板主駁回,
但此兩人行為確實已觸犯板規,長達七頁之離題無關板旨推文,
板主竟以"該些推文之初始為對該公告之討論字句,後之推文也為因此公告而衍生之對話"
為理由駁回申訴,且板主回信節錄之推文與本人申訴之推文完全不同!!
再說西斯板已有連續空白推噓文就遭水桶之案例(#1CdtEZAw、#1Ce3rffi)
此兩案例都不超過十次之空白推文卻遭水桶,
本人申訴本案兩人長達七頁之"無關該文章與板旨"之推文竟遭駁回,
是否有差別待遇之嫌? 是否讓人懷疑板主刻意保護某方?
私以為無論初始是否為對該公告之討論字句,長達七頁之離題推文確為觸犯板規
2-1-2 推文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推文、文章代碼
之鐵證,身為板主卻拒絕依法行政,無奈請組務裁奪。
舉 證:如下數篇轉錄。
--
◥███◣ ◥█◤◥███◣◥███◣ ◥█◤◥███◣
▁▁ ◢██◣◢◤ ◢◤ █ ◢██◣◢◤ ◢◤ █ ▁▁
▕道德▏ ◢█◤◥█◤ ◢████ ◢█◤◥█◤ ◢████ ▕忝不▏
▕淪喪▏ ◢█◤ ◢◤ ◢█◤◢█◤◢█◤ ◢◤ ◢█◤◢█◤ ▕知恥▏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6.179.201
※ 編輯: NaNaUnique 來自: 110.26.179.201 (10/15 21:00)
推
10/18 20:55, , 1F
10/18 20:55, 1F
推
10/18 21:04, , 2F
10/18 21:04,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