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romacapri 無理取鬧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六月雪)時間15年前 (2010/09/28 12:26), 編輯推噓16(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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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nowOfJune 被 告:transgender板主 romacapri 請 求:撤銷本人「無理、非法」水桶 理 由: 推圖業經MikimotoH板主判定為鬧板貼圖 足證本人刪之有據、有理 以維護公眾利益 romacapri板主豈可以此為由判處本人水桶? 判決又指稱本人刪除他人推文更屬無稽之談 本人從發文到該鬧板貼圖最後一行為止 就只有刪圖而已又沒刪過任何人推文 豈可毫無實證而只聽信片面之詞 就憑白無故陷人囹圄? 然而不管刪貼圖或刪推文 更是站方賦予會員得處分自己文章 以防有人鬧文的基本功能與權利 除非看板另有規定外 本人到底觸犯何條站規或跨性板規? 我先前請romacapri板主處理鬧板貼圖問題 他失職拒不處置 之後MikimotoH板主依照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二、權限:(1)看板文章管理權:b.水桶處分權 將該明顯無關板旨文旨的貼圖鬧板者處以水桶處分 有何不對? 然而romacapri板主卻心生不滿 竟把我當起出氣筒來 突然突兀將身為受害人的本人亦處以水桶 理由是本人『於法無據、毫無違法』的「刪人鬧板圖文」 並說除非MikimotoH板主幫該加害人解除水桶 則我被害人才可以跟著脫離水牢 一整個不知所云、莫名其妙 為何他們板主之間的紛爭 要我小小板友當代罪羔羊!? 舉 證:如附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4.58

09/28 12:31, , 1F
我就被您連刪兩次推文,罪證確鑿被辦您有何意見?
09/28 12:31, 1F
憑何「法」條而該當「罪」證確鑿? 「罪刑法定」算是法學概論吧?

09/28 12:33, , 2F
還有saosao的推文
09/28 12:33, 2F

09/28 12:33, , 3F
哪兩次?你說有就有哦?請拿證據出來,這是基本常識
09/28 12:33, 3F

09/28 12:33, , 4F
saosao的推文是他親口叫我刪的啦 = =
09/28 12:33, 4F

09/28 12:34, , 5F
到那幅鬧板貼圖為止之前我絕沒刪過其他人!
09/28 12:34, 5F

09/28 12:34, , 6F
組務板沒有刪修相關規定,您是否準備連這篇推文也砍?
09/28 12:34, 6F

09/28 12:35, , 7F
一、請舉證我砍你何推文 二、請舉證何板規禁砍推文
09/28 12:35, 7F

09/28 12:36, , 8F
請舉證...揪咪
09/28 12:36, 8F

09/28 12:36, , 9F
呃順序錯了 事實上你第二項舉不出來 第一項也沒意義了
09/28 12:36, 9F

09/28 12:38, , 10F
那也請舉證你的修文紀錄中 每次修改前的原始
09/28 12:38, 10F

09/28 12:38, , 11F
是真的修推圖 還是修到文字 ......
09/28 12:38, 11F
你指控、起訴我,是你要負舉證之責! 如果你連我是刪圖還刪文,都不知道, 你又是如何據以把我判刑的?

09/28 12:39, , 12F
不要又無理取鬧了好不好 明知不可能的事
09/28 12:39, 12F

09/28 12:39, , 13F
你先舉證我觸犯何項板規或站規 你的要求才有意義ok?
09/28 12:39, 13F

09/28 12:40, , 14F
我論現狀較接近「現行犯被捕」,在您第一次刪除我推
09/28 12:40, 14F

09/28 12:40, , 15F
我也無從判定 你的"保證只修圖" 是否查察屬實
09/28 12:40, 15F
你既然「無從判定」,你就「不能判決」! 「司法」豈是「兒戲」?!

09/28 12:40, , 16F
文當下本人便向版主知會,苦因無留底無法告發,而在
09/28 12:40, 16F

09/28 12:41, , 17F
不用管我修圖還修文 你先舉證板規再說啦 罪刑法定!
09/28 12:41, 17F

09/28 12:41, , 18F
該文底下加噓一篇以示不滿。然而這篇噓文卻又在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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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42, , 19F
後憑空消失,不正是現行犯被抓個正著?
09/28 12:42, 19F
憑何「法」條而該當現行「犯」? 現在是「無法無天」了嗎?

09/28 12:42, , 20F
板主自己不訂好板規的 那板主自己就要認輸認賠!
09/28 12:42, 20F

09/28 12:42, , 21F
反正我就是沒觸犯任何一條站規或板規 我是冤獄無誤!
09/28 12:42, 21F

09/28 12:43, , 22F
話都你在講的 為何要聽你一面之詞?
09/28 12:43, 22F

09/28 12:43, , 23F
反正無關板旨文旨的我才會刪 先檢討你是否鬧文亂板吧
09/28 12:43, 23F

09/28 12:50, , 24F
小芬還有別招嗎!? 每次都同一招 老梗了
09/28 12:50, 24F

09/28 12:51, , 25F
「話都你在講的為何要聽你一面之詞?」原句奉還(大笑
09/28 12:51, 25F
組規言明禁止非關者發言 煩請組長處分klmer19104 以維組規尊嚴神聖性謝謝

09/28 14:29, , 26F
只准小芬修文 不准眾人推文 好大的官威阿
09/28 14:29, 26F

09/28 14:29, , 27F
坦白講 論法你就只有那一套冤獄啥啥的
09/28 14:29, 27F

09/28 14:30, , 28F
論理又根本站不住腳 論名聲又不是很好
09/28 14:30, 28F

09/28 14:30, , 29F
要嘛你就趕快收集資料去法院提訴
09/28 14:30, 29F

09/28 14:31, , 30F
要嘛就關上電腦好好休息一陣子 不然明擺著不會有人
09/28 14:31, 30F

09/28 14:32, , 31F
理會你 徒然自己碰了一鼻子灰罷了
09/28 14:32, 31F
組規言明禁止非關者發言 煩請組長處分 poning 以維組規尊嚴神聖性謝謝

09/28 17:43, , 32F
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9/28 17:43, 32F
以上足證 FranKang 就是惡意針對本人而蓄意鬧板 請小組長明察! ※ 編輯: SnowOfJune 來自: 123.204.72.39 (09/29 07:30)

09/29 09:46, , 33F
刪除/修改/編輯本案有關文章與推文等,視同偽造證據
09/29 09:46, 33F

09/29 10:00, , 34F
你承認你是小芬嗎!? 人家說的是小芬...
09/29 10:00, 34F

09/29 10:58, , 35F
若申訴人與版主無任何欲發言,則近日內會裁判
09/29 10:58, 35F

09/29 19:17, , 36F
他認定我是小芬而對我攻擊 我還擊不代表我就是小芬
09/29 19:17, 36F

09/29 19:18, , 37F
難道有人被罵狗 還擊就承認他是狗?發言請有邏輯性!
09/29 19:18, 37F

09/29 19:19, , 38F
希望到時小組長能拿出真正有「法理水準」的判決出來
09/29 19:19, 38F

09/29 19:20, , 39F
只要轉來組務之後沒編輯過就都有證據力 全站皆然!
09/29 19:20, 39F

09/29 19:21, , 40F
klmer19104非法亂入就算了 還一再意圖誤導小組長判案
09/29 19:21, 40F

09/29 23:44, , 41F
惡意針對本人 <==你自己寫的,不然人家說小芬關你啥事
09/29 23:44, 41F

09/29 23:45, , 42F
難道有人罵狗 你會說他惡意針對本人攻擊!?
09/29 23:45, 42F

09/29 23:45, , 43F
除非你承認你就是他罵的那條狗,不然哪來惡意針對本人
09/29 23:45, 43F

09/29 23:46, , 44F
請自己有邏輯性好嗎!?
09/29 23:46, 44F

09/29 23:47, , 45F
在你的文章推文就是針對你!? 那我推板主是好人
09/29 23:47, 45F

09/29 23:47, , 46F
也是針對你嗎!? 拜託...邏輯性強點...加油 好嗎??
09/29 23:47, 46F

09/30 00:46, , 47F
請申訴人與klmer19104勿在此處相互攻擊
09/30 00:46, 47F

09/30 03:52, , 48F
歐美網站有所謂「防stalker條款」 像FranKang這種只
09/30 03:52, 48F

09/30 03:55, , 49F
要特定人發文就才做攻訐 即足以認定構成跟蹤騷擾犯
09/30 03:55, 49F

09/30 03:58, , 50F
FranKang至少在About_Life、L_BoyMeetsGi、lesbian、
09/30 03:58, 50F

09/30 03:59, , 51F
transgender、HatePolitics等多板只針對本人發文做同
09/30 03:59, 51F

09/30 04:00, , 52F
樣指控與攻擊 足證其尾隨騷擾之犯行惡意明確
09/30 04:00, 52F

09/30 04:02, , 53F
這種「跨多板鬧板」行徑 已經是「鬧站」等級了
09/30 04:02, 53F

09/30 14:25, , 54F
Yes Sir!! 靜候小組長判決!!
09/30 14:25, 54F

09/30 18:28, , 55F
我在About_Life有推文攻擊你嗎?限你一天內找出來
09/30 18:28, 55F

09/30 18:29, , 56F
前面已經有一個人控告你了,我想你不想多一支官司吧
09/30 18:29, 56F

09/30 18:43, , 57F
你自詡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國民的話 就請自愛自重!
09/30 18:43, 57F

09/30 19:01, , 58F
噴茶,還扯到中華民國,你也有資格教訓人自愛自重喔
09/30 19:01, 58F

09/30 19:01, , 59F
講過了,一天內,從18時29分開始算,已經過25分鐘了
09/30 19:01, 59F

09/30 19:06, , 60F
右手貼良心 左手在中華民國國旗前高舉發誓看有沒有!
09/30 19:06, 60F

09/30 19:13, , 61F
轟狗
09/30 19:13, 61F

09/30 19:23, , 62F
有摸餅,我還余敬謹宣誓勒
09/30 19:23, 62F

10/04 22:31, , 63F
全案若申訴人與板主方均無欲發言者預計24小時後判決
10/04 22:31, 63F
文章代碼(AID): #1CeMvdP0 (L_BoyMeetsGi)
文章代碼(AID): #1CeMvdP0 (L_BoyMeets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