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oxTz罷免案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大骨)時間18年前 (2006/08/21 12: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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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dbadboy (往事不堪回首)》之銘言: : ※ 引述《u39132003 (奕翔)》之銘言: : : 89篇都有人舉証了 : : 小組長辦是不辦?? : : 如果循私就明講 : : 不要裝得光明磊落好嗎? : 1. 我給了一個禮拜時間 : 2. 是請連署發起人提出 : 拜託你搞清楚狀況再貼文= =... 不好意思,提出人的資格是僅能限定於發起人? 因為以前也有不少案子,到後來發起人就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不見了, 整個案子也不了了之。 連署的參加人不能出來說明為什麼支持這個連署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66.219 ※ 編輯: escaflone 來自: 210.69.13.1 (08/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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