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oxTz罷免案
※ 引述《badbadboy (往事不堪回首)》之銘言:
: ※ 引述《u39132003 (奕翔)》之銘言:
: : 89篇都有人舉証了
: : 小組長辦是不辦??
: : 如果循私就明講
: : 不要裝得光明磊落好嗎?
: 1. 我給了一個禮拜時間
: 2. 是請連署發起人提出
: 拜託你搞清楚狀況再貼文= =...
不好意思,提出人的資格是僅能限定於發起人?
因為以前也有不少案子,到後來發起人就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不見了,
整個案子也不了了之。
連署的參加人不能出來說明為什麼支持這個連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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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66.219
※ 編輯: escaflone 來自: 210.69.13.1 (08/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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