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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MSH ]
討論串這樣的學校!
共 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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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件事我也有經驗. 不過那個時候辦的很嚴耶= =. 那時候我記得是外校人士跑進來學校 找一些上體育課or地科課的班級. 進去翻書包偷錢. 很多班都被偷了 就跟鞏伯伯說啦(他的姓我打不出來orz 以這個鞏代替). 鞏伯伯就一間一間教室縮書包 後來我的書包被縮出2千元. 可是我是兩千元大鈔 摺痕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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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利即有義務 (最近期中考有唸一點書XD). 警察既然有義務 就表示相對的犯人有請求的權利. 錯的話請找吳大法官 庚 XDXD (硬要推到他身上 行政法還有100多頁啊啊啊 囧). 然後我舉性侵害的例子只是想說明一般人的混淆情形. 我也不是要把錯都推給黎明. 現在的小孩難帶是事實. 但學校是一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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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位同學有點混淆我文中的意思了. 警察是有義務送她去急救. 也許是服刑還沒完所以不能先走. 但不會是要求 做錯事是沒有權利要求的. 當然是要看狀況來判斷 (有苦衷、被逼的...etc). 另外你舉性侵害的例子有點怪. 評語怎麼會是活該 性侵害就是性侵害 (雖然新聞常報導的讓我們不知道真相). 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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