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關於學生活動會費
※ 引述《linlube1201 (所謂的巴洛克)》之銘言:
: 其實每個人會繳學生活動會費(不是系學會費),其實是在大一註冊那時候就夾在註冊封袋
: 裡面,所以就不知不覺得繳了出去(個人經驗),我現在大三,我是有參加第一次演唱會,那時
: 也是想說,免費的就去一下,第二次就是羅志祥事件,也是想說反正不用錢,就把票根撕掉了
: 但是,最近有高中學弟問我說,為什麼學生活動會費還要再另外繳,我才又想起來 這件事情
: 非同小可,各位同學如果你的學費單,學生存根聯還在,你可以仔細看一下,有個項目叫做雜
: 費,所以我在原文中質疑的是,"雜費"到底是支付到哪裡去了?有頭腦一點的,也就可以想出
: 來,其實我們是一次繳清四次演唱會的錢,如果剛好你不能去,那你就是浪費了,因為那還有
: 限本人,只是不知道訂出這個規矩的單位有沒有仔細查是本人,我就不清楚了
: 所以,還我錢來~~~~~~這樣我才有錢吃龍華食堂的便當
: 以上
首先跟各位說聲抱歉
由於不熟悉BBS的使用方式
所以由朋友代貼文
親愛的巴洛克同學,
您好,我是學生會的學生權益長,廖祐震
大家都叫我小武
之前就有看到您發的文
可惜當我找到人可以回覆的時候
文就已經被刪掉了...
就您問的學生活動費的收取與支出問題
我在這裡稍微小小作個回應
(1)請問學校學生活動中心,學校是不會補助任何款項嗎?那我們學費上的雜費繳去哪裡了? 學生活動會費的應用到底在哪裡?
Ans: 學生在註冊單所繳交的學雜費跟學生活動費是不一樣的東西。學雜費的收取主要是在維護或購買您所使用的校園內每一樣東西,小則包括同學上課用的電腦、下課用的廁所、無障礙空間等,大則包括教室、教學大樓的更改或建置,學程的資金來源,根據教育部規定,每年還必須撥出一定額款作為就學補助。而在於學生活動費這部分,正如您所知道的,所有校園內大大小小的活動費用,學生權益的維持部分只能有這筆經費支出。而這些資料其實在龍華的網路資源裡面是找的到的。
(2)其實我們根本就只是先付演唱會的錢了,所以演唱會如果沒有我喜歡的歌手,那不就等於我白繳了嗎?
Ans: 正如小武上面所說的,學生活動費的支出範圍很廣大,並不僅僅是在於演唱會而已。我今天在這裡以學生會的名義回答您,照理說不應該帶有個人情感的對話出現,但是我必須跟您說,白繳這兩個字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我是今年龍華40週年校慶的總召,剛剛到了半夜一點多才跟廠商談完預算與估價的比較部分,現在的我其實還滿疲憊的...
或許會有人不滿意這次的活動,或許會有人說好,或許會有人抱怨,但我覺得,那都是ok的,沒有鼓勵,沒有抱怨批評,就不會有進步,我會盡力把我接洽的活動做到最好。雖然這不是演唱會,但我想道理是一樣的,同樣的歌手,或許有人喜歡,或許有人討厭,那太主觀了,經費有限,我們只能在範圍內位同學爭取最好的卡司內容。我相信我們學生會內在執行校園活動時,沒有人不是繃緊皮在做的。白繳兩個字等於否定學生會也否定學生會做的一切。
以上是小武所看到您的問題部份
我在這裡也有問題想問您
請問您一直提到的羅志祥事件是指什麼?
這是小武所好奇的部分
您可以直接在這裡提出來
我有看到,而且在認知範圍內
我會盡力幫您做解答
而在此外,我希望您能加入我們學生會
我相信您能更了解,學校學生會的運作模式
以及學生會的職責與如何爭取學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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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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