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sAlgethi (養貓老大)》之銘言:
: ※ 引述《yero (test)》之銘言:
: : 規則有點複雜,請問各位版友,以下我對規則的理解有沒有錯??
: : 我方吃龍大優之棋局,電腦當機,從此上站後對方都不開放對局
: : 因此我方的斷線次數為1,對方為0,於是我就是「斷線方」這樣沒錯吧?
: : 然後二到七日內只要我不在,對方就可以載入然後判我敗,是這樣吧??
: : 這樣是不是我活該??
: 這人是我朋友
: 當天的情形是當機後過了約"3秒鐘"便立即從另一台電腦上站
: 一切有lgs記錄可查
: 結果對方在我朋友上站後載入前閃人(斷線後十秒之內)
: 我想
: 是不是該設個緩衝時間 就算是一、兩分鐘也好
: 時間照算
: 不然現有規定與斷線直接裁定敗造成的結果幾乎相同
: 那麼站長設一天緩衝時間的美意就大打折扣了
: 記得IGS所設的緩衝時間是五分鐘
: 斷線後五分鐘內可繼續棋局
: 超過就直接裁定斷線方敗
: 個人認為這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吧
嗯嗯...最近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斷線之後對方不想繼續下..可能貪圖勝場吧..
如果斷線方一斷線..未上線的這段時間要扣在自己的時間內..
這樣會不會比較公平呢?
(因為就像比賽時跑去廁所一樣..^^")
(時間到當然超時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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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gopogo 來自: 220.141.252.101 (07/2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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