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關於交通管制10月上路的問題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bird1140 (牡羊座的鳥兒)時間4年前 (2019/10/11 17:39), 編輯資訊
1
1
0
內容預覽:
抱歉法律版首po. 排版不好請多多包涵. 想請問一下. https://i.imgur.com/wC0gQ4o.jpg. 假設我在觀光景點附近幫忙指揮交通會觸犯這個法律嗎. 10月上路的法規. 主管很怕我們吃罰單. 叫我們不要在馬路上指揮交通帶觀光客去別的停車場. 但導致我們的整座山都動彈不得. 有
(還有7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4年前 (2019/10/11 19:20), 編輯資訊
1
1
0
內容預覽:
[不要曲解法令]. 那一條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1款. ======================================.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交通勤務之
(還有58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9→)留言9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bird1140 (牡羊座的鳥兒)時間4年前 (2019/10/11 21:21), 4年前編輯資訊
0
1
0
內容預覽:
抱歉我在剛下班還沒離開公司之前發這篇. 沒有辦法冷靜的發原文是我的錯. 我必須強調都是我的錯,很多詳細資訊沒補好. 因為我們是有在山頂收「停車費」的單位(停管),也就是m大的「有利益關係」!. 嚴格來說也不是整座山. 應該是半座山(山頂). 我也就不詳細說地點了. 這也不是重點. 也謝謝m大發文.
(還有13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