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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遇到沒錢賠償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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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案件是什麼時候的事? 適用過失傷害修改後還是修改前?. 然後就直接講吧, 告是你的權利 但拿不拿的到錢跟你告一點關係都沒有. 告下去是刑事處理, 依對方家庭狀況+有意願和解通常就是刑拘易科罰金. 然後實務上再加一個可分期付款或可轉社會勞役. 你逼到他什麼? 役拘算你6萬塊分3期一個月2萬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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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文的目的只是反假道學。. 講白一點。. 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原po原文有諸多讓我不明白的點。. 1,為何車禍可以賠償金額高達500萬?. 2,目前的車禍處理模式,並不會像以前先要求雙方先和解。. 車禍鑑定肇責?哪一種形式的和解?又如果對方只能賠100萬怎叫達成和解?. 3,原po又是如何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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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奇聞 , 能夠離實務距離這麼遠也真厲害你都說啦,談不攏指的應該是對方不願意賠償那現在的情況是甚麼 ?. 肇事者認為自己認為自己的肇事責任有五百萬元之多. 所以這張和解書代表的是兩方認為肇事者應該負擔這筆金額. 但是這筆金額肇事者目前看來沒有,或者是"口頭表明"沒有. 所以這張和解書一點意義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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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你文,並不是因為真的想回答你的天馬行空幻境,只是想備份怕你刪文。. 宗師發文,必屬奇聞!. 開頭第一句就能自己打臉的,比日本製造的壓縮機還要稀少,逼我回文意圖明顯!. 敢問大師,原po哪裡有提到談不攏嗎= =?. 如果你的理解能力跟我們一般人不同,容在下斗膽解釋給你聽。. 原po的問題是「對方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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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蠻多個案都是之前談不攏. 上了法院最後法官勸和,都開庭了才談成和解.. 當然也有不少談不攏的案例就是. 不知道你跟m大有沒有家人遇過車禍,肇事者擺爛不理會的. 不好意思,我就遇過,長輩骨盆被撞碎,之後復健很久. 忙到最後也是上法院跑程序. 另一個朋友遇到的狀況更慘. 對方離婚,財產都放先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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