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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小車禍糾紛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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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與過失傷害,均須被害人致傷,後照鏡擦撞未必致傷. 若未致傷,已報警停留現場未逃逸,犯罪構成要件均不該當. 2.不相識,無宿怨,無故意,通常車禍均不成立故意傷害. 3.提告僅為充實訴訟要件或開啟程序,非等於結果. 無犯罪嫌疑或逾期提告,應為不起訴. 4.若擦撞致輕傷且有證明,成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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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們好! 最近天雨路滑. 小弟騎車在路上因晚上下雨視線不佳 不小心後照鏡擦撞到行人手臂. 直行了約10~15m停車後 小弟主動報警 請警察主動處理. 但對方一直認定小弟肇事逃逸以及蓄意傷人. 待警察到場後 因警察詢問兩句後. 對方行人認定警察處事不公便生氣主動離開. 雙方未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以及相
(還有4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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