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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想請教關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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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這非刑事案件,並沒有無罪推定的適用. 我其實沒看也不想去看該條例. 但單純看來,該條例試圖打破公示/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第759-1條.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 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
(還有2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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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法院的設計是雙方各自提出證據,由法官判斷那個有道理. 只是在刑事案件上特別賦予被告一個特權. 判決確定前必須假裝被告無罪,避免法官因為先入之見判決不公. 所以無罪推定原則是刑事案件的重要原則. 民事或行政案件基本上沒有這原則. 基本上這是行政案件,由行政機關舉證調查. 就好像你沒繳稅被判罰鍰,是
(還有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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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抱歉我沒實際念過法律學系,用詞可能會有誤差還請不吝指正. 我關於目前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執行過程產生了一些疑問,如果. 能請這裡的人指點一二,銘感五內。. 目前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按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明文,該黨. 需自行舉證擁有的黨產並非不當,是有罪推定原則對嗎?. 而認定是否為不當黨產,由委員會
(還有2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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