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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房東想趕我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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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fetiming (菜菜)時間9年前 (2016/08/05 09: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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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一下好了. 首先你們沒有簽訂租賃簽約,那就造法律規定走. 依民法第422的規定,不動產租賃契約超過一年,未以字據訂立,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如果房東要收回房子,應該要有民法第440條的情形,也就是房租遲付超過兩個. 如果房東在沒有上述情況就要您退租是沒有理由的. 並且如果房東有私自進入你們房子
(還有158個字)

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v8220 (愛哭鬼)時間9年前 (2016/08/04 23: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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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法律不甚熟悉,想請教一下謝謝><. 兩年前的暑假時 在學校附近找了租屋處. 和3個朋友一起找 所以最後是租了4個房間. 各自住各自的 電水費也都是獨立的. 當初並沒有簽任何合約 只有口頭上講好. 有先付押金 且三個月付一次房租電費. 也並沒有明確的說定租屋期限. 今年上半年因種種原因 故有2人
(還有4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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