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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不當得利??物上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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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v3su沒空回,我簡單回. 第 78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第 84 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 有處分之能力。. 甲乙物權行為並非定性為無權處分,而是該物權行為自始無效. 無效的物權行為,不得對丙主張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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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講錯了,我重新解釋一遍,我舉例說明. 現在假設三個人甲乙丙,甲有A物,乙用自己名義拿去送丙. 這時候要看丙是不是善意. 如果丙是善意的話,就可以善意取得. 甲不能對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為非所有權人. 甲也不能對丙主張不當得利,因為丙有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 甲只能對乙主張相關權利(非重點不
(還有4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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