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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網誌文章,前公司要循法律途徑!
共 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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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來的還是來了. 我今天總算接到電話 線西分駐所約我過去作筆錄. 他於電話中有問我,【公司那邊有警告你說要撤掉. 你在10月X日才撤掉,是因為前一天公司來提告,你才撤掉的嗎?】. 因為我網誌是發表長篇的文章才會用的地方,所以從八月之後就沒有上去了. 等到公司真的提告,我前同事才告訴我被告,我才去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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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看標題看不太懂什麼. 在去年 也就是2012年的11月多. 我在我的網誌PO了一篇 有關於我們公司,我這個職位的薪水算法. 而且也寫了因為這個工作內容 需要與客戶連絡. 但是公司不負擔電話費,沒有中餐補助. 大概就是這個工作的缺點之類的. 文章中全部都是事實. 而且當時一起被亂扣錢的同事也都
(還有19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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