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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傳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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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3→)留言8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banana321時間3年前 (2023/02/08 12:34),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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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刑事告訴代理人 準備程序可以不去嗎?(洗錢防制條例等). 去年7月案件字號是審訴xxx,我也在8月開過一次調解庭/刑事庭,法官有問我意見,我回答完,就說下次我不用去了,然後有安排被告下次的庭期。. 然後今天收到新的傳票,案號變訴字xxx了,法官也換了,這樣是???. --. 發信站: 批踢踢
(還有656個字)

推噓-2(0推 2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njamin0126 (工程師鬥爭好難看)時間8年前 (2017/09/28 16:0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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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上被人罵,於是我到警局報案. 並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但後來查到對方的ip在國外. 這樣的話電信警察就不能依ip查到對方的住址. 所以是不是無法寄傳票給對方了呢. 如果不能寄傳票,那是不是就無法開庭?. 有人能解惑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
(還有21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10M (頭期款,你在哪?)時間13年前 (2013/03/20 01: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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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才在版上發文,不知女友的要等到甚麼時候才能收到傳票. 結果就在今天收到了刑事傳票 為妨礙自由案件. 但在傳票備註中寫道:請與被告於開庭前試行和解. 還寄了一張空白的和解書 (不知道是不是制式格式). 所以,如果要和解,必須要由女友主動和前男友連絡?. 如果,不打算和解的話,要如何去看待這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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