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可以請問代理人對之為代理行為之第三人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enfu35 (廣平君)時間13年前 (2012/10/21 19:4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首先提醒:請不要刪文,因為難保不會有其他板友有同樣的疑問。. 問板禁止自刪,也是同樣的原因。. 民法第167條原文是:. 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授與應向代理人或向代理人對之為代理行. 為之第三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換句話說,我今天要向劉三買房子、並請張七當代理人,. 我可以用這兩種方式把代理
(還有1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PY (IPY)時間13年前 (2012/10/21 17: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提. 代理人對之為代理行為之第三人. 因為看不懂民法第167條.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嗎. 我上網看都沒有人舉範例. 所以和大家請教一下. 問到答案後自刪. 感恩感恩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38.103.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