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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工作合約未生效前可以毀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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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的精神下. 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約就成立. 也就是說你的工作期間雖然10/1才開始. 但不能推論10/1才成立. 因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約就能成立. 就此論述. 簽約當下合約就成立。. 舉例來說. 租屋的例子. 甲是房客,乙為房東,當甲乙雙方簽約預計100/10/1~101/9/30為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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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才剛出社會. 最近找了一份工作. 簽了一份工作合約10/1才生效. 內容有. 1.毀約的話就會罰八萬元. 2.責任制,並無加班費. 3.離職需提早兩個月告知,否則賠償八萬元。. (可是勞基法不是規定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只要提早十天告知即可). 簽完以後 想要反悔. 如果合約還沒生效前毀
(還有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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