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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債務不履行之可歸責標準及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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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3→)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ugusta (老闆...我想寫論文...)時間15年前 (2010/07/14 01: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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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回一下好了....... 如H兄推文所述,. 債總僅僅抽象地就債務不履行能否歸責作初步的區分,. 至於實際的可歸責程度,. 需從更實際的契約類型如何要求分辨。. 比如,. 委任契約中的受任人因抽象輕過失違反契約;. 此際,. 若受任人是不支報酬,義務接受委任,. 因無償委任規定的可歸責程度是具體
(還有76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illian0205 (迎向新的挑戰)時間15年前 (2010/07/13 23: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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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不能 給付遲延 不完全給付之可歸責標準為何?. 是故意?過失?重大過失?抽象輕過失?具體輕過失?. 給付不能 給付遲延 不完全給付之賠償範圍為何?. 給付不能之賠償範圍是履行利益嗎?. 給付遲延之賠償範圍是履行利益嗎?. 不完全給付之賠償範圍是履行利益加固有利益嗎?. --. 發信站: 批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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