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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有關人身攻擊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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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不管 嘴砲 頭腦簡單 不經腦袋. 這些形容詞都不該當309公然侮辱. 因為人格並沒有因為這樣被抹殺了. 要惡意的攻擊如 禽獸 畜生的用詞. 才對人格有貶低的意思 因為你已經罵對方不是人了. 實務上曾經出現過的案例有如 醜女 不該當於公然侮辱. 因為美醜是很主觀的判斷 不能因為人家主觀就把人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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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Facebook某個板上跟有位女生吵起來了. 他說要告我人身攻擊. 但我不確定我說的那些到底有沒有真的涉及到他所說的人身攻擊. 以下是我們全部的對話內容. (有點長....). 某個男生說: 或許流浪漢可以抓去安樂死?. Antheia Lee(我). 我是支持廢狗狗安樂死. 但看到你這篇我
(還有15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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