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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車禍私下和解書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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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inkstraw (一直微笑)時間16年前 (2010/03/24 00: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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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對方也可能違約,例如傷勢惡化死亡等. 或是趁機在勒索. 私下調解不如找消保官、調解委員,比較有公信力. 免得被坑,但是不代表調解委員不違法. 通常有過失的一方會去找調解委員、消保官等串證減少賠償. 也有可能對方吃人夠夠,人家才不願意私下去談. 有詐騙近視雷射的房東. 當著消保官跟衛生局官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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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ublecross (南阿里)時間16年前 (2010/03/23 21: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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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們的調解條件是依對方開出的一口價. 你也要求對方配合你,到鄉鎮市公所製作調解書吧!. 因為你們私下的和解,如同版上其他先進所言,對方的告訴權仍未喪失。. 告訴權的喪失是要超過6個月或告訴後撤回告訴。. 這也是個辦法啦!. 只是,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 「調解經法院核
(還有197個字)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siung (*我們要快樂*)時間16年前 (2010/03/23 18: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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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事實"上,可能你們這樣達成協議後,他就不會再告你了. 但是在法律上,他的告訴權仍未消滅,其他有權提起告訴之人,也是一樣可以再告你. 在法律上真的要安心,請他(以及其他有權提出告訴之人)向法院遞狀. 同時提出告訴跟撤回告訴,這樣告訴權就消滅. 不過,這是法律上而言,我也不知道實務上是不是有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micrystal (咪咪)時間16年前 (2010/03/23 18: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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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好. 我大約三個月前出了車禍. 要賠償對方車損及醫藥費共五萬元(她開的一口價). 月底要簽和解書. 由於沒有經過調解委員會. 算是私下和解. 如果只是私下和解他還是能在六個月內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若在和解書中聲明她要放棄法律追訴權,不再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這樣是否有效?. 謝謝大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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