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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關於車禍私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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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對方也可能違約,例如傷勢惡化死亡等. 或是趁機在勒索. 私下調解不如找消保官、調解委員,比較有公信力. 免得被坑,但是不代表調解委員不違法. 通常有過失的一方會去找調解委員、消保官等串證減少賠償. 也有可能對方吃人夠夠,人家才不願意私下去談. 有詐騙近視雷射的房東. 當著消保官跟衛生局官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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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們的調解條件是依對方開出的一口價. 你也要求對方配合你,到鄉鎮市公所製作調解書吧!. 因為你們私下的和解,如同版上其他先進所言,對方的告訴權仍未喪失。. 告訴權的喪失是要超過6個月或告訴後撤回告訴。. 這也是個辦法啦!. 只是,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 「調解經法院核
(還有1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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