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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請教關於教唆犯的結果加重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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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rney (it gonna be legendary)時間16年前 (2009/11/20 14: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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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在下淺見:. 教唆犯依教唆之罪處罰之, 應非理解為口頭/傳述上曾經表達過的意思. 而應該是以實際對法益侵害的因果關係而論,. 就客觀不法而言, 甲之教唆對丙之死,是有因果關係. 就主歡不法而言在預見可能性上, 應也可以預見有可能會使丙死亡,. (因為既然都要傷害丙了, 丙可能因傷害而死亡, 這
(還有10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1→)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llenaim (迷幻真好)時間16年前 (2009/11/18 2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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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岔開話題. 究竟是 結果加重犯 還是 加重結果犯. 好像兩者都有人說. 正題開始. 97年初考的法學大意其中一題:. 甲教唆乙傷害丙 乙出手太重 居然打死丙. 請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答案是甲乙均成立傷害致死罪. 乙的答案我可以接受. 但是甲就很怪 為何不是傷害罪. 我的理由是:. 1.甲對
(還有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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