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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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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00503330 (毛毛丁)時間16年前 (2009/09/27 00: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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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上沒寫"不"能養,但原本BBS上說可以養,當然會造成當事人意思混淆(想說可以),如. 果房東突然說不能養,有違反245條之ㄧ,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依租屋習慣,不能養動物者,. 通長都會預先註明),所以基本上是可以養的. 但房東抗辯說是代po的同學搞錯,那麼就要看房東和那位同學的關係. 按本例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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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racle1989 (永遠的奇蹟)時間16年前 (2009/09/26 2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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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 我在敝校BBS板上看到租屋廣告. 上面明顯表示可以養寵物. 這間房屋是一個幼稚園改建的...房東也在園內廣場飼養一隻狗. 是放養...沒有綁繩子或放籠子. 我們也再今年三月時簽下了契約...契約上也沒有寫不可飼養寵物. 房東當時也沒有口頭說不能養. 我也帶了我們家的狗寶貝來....
(還有1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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