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請益] 父母離婚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文中有關離婚部份:. 按民法1050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另按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
(還有457個字)
內容預覽:
我今年21歲,妹妹19歲皆還是學生,母親為低級公務員,. 幾乎整個家計都是靠母親在撐,父親為計程車司機,非常. 不負責任,十幾年來,只在沒錢喝酒時才會出門賺酒錢,. 其餘全都不管,偶爾給我們兄妹五百、一千,家裡大小事都不顧,. 甚至明明都在家,也不願幫忙跑個銀行辦事,還要母親請假去辦。. 父母為錢的
(還有26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