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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比爭遺產還要可惡 - 救助金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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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mca0718 (孤單有了愛情後更怕寂寞)時間15年前 (2009/08/14 16: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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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朋友遇到的事情. 為了保護當事人. 所以由我代為PO文. 以下文字均由當事人編寫. 懇請各位大大給予建議. (若有法條來源更佳...在此代為感謝). =======================================================================
(還有201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olga (伏特加)時間15年前 (2009/08/14 22: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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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分析一下目前的繼承狀況. 目前有繼承問題者,為原PO在風災中過世的外婆及二舅。. 依民法第11條,兩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 因此,如依本條推定外婆與二舅同時死亡,則互不繼承。. 文中提到四舅曾簽署不再爭遺產之契約書,不知詳細內容,但若是. 其意思為日後外婆過世
(還有70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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