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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未滿七歲之無行為能力人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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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對"自行結案"一語,始終感覺有點納悶. 就刑事偵查來說,司法警察並沒有結不結案的權力. 這有點題外話,就不再多說。回到問題來說,. 個人看法認為,依刑事訴訟法第230條到231條規定. 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之嫌疑者,應即調查,. 並報告該管檢察官。而不論是所謂的「移送」或「函送」. 都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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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對,看來我要重頭講一次. 刑事責任->未滿14歲的人不罰,學理叫做無責任能力,所以他不會有"犯罪"的問題. 14歲到18歲的人,學理叫做限制責任能力人,這種人還是會有犯罪的問題. well,再來先談少年事件處理法,該法規範兩種行為. 分別是少年刑事行為跟少年虞犯行為. (內容大概可以用少事法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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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事件不需要函送檢察官,而可以直接函送少年法庭嗎?. > (這裡的「函送」是不精準用詞,知道意義就好。). >. > 一般而言,依不告不理原則,不都是檢察官起訴後,才由法官審理的嗎?. > 難道少年事件不需要檢察官起訴,就可以直接「函送」法院審理嗎?. > 若警方在偵辦之後,查明嫌疑人是一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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