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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
討論串[問題] 急!關於錢交給別人,卻要不回來的問題!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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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文小弟覺得或許可以用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一八三零號判例當參考. 原po的父親把錢教交給原po的親友屬消費寄託性質. 所以無侵占罪責. --. 耶 (十字架)▕ 實┌───────┐(講台上) 耶穌問正在seminar的我蘇 ● ▕ 驗│ ︿囧︿ │ 耶穌:小鬼,你混哪的?怎麼的 ▔耶▔ ▕
(還有2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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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物 若為非特定物 例如消費借貸.則無將客體特定.. 故將別人在自己這裡的五萬元花掉,今來返還五萬元.並不構成侵占. 23年臺上字1830號 金錢或其他代替物.因消費借貸契由當事人的一方移轉所有權於他方. 者.他方雖負有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義務,但非代所有權人保管原物. .其事後延
(還有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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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拜託專業的大家!. 我爸當初要買房子的時候,. 阿嬤的親弟弟提出一個建議,. 說是因為他在銀行當襄理,把錢交給他可以用較高的存款利息直接負擔每個月的貸款,. 貸款大約15年後就可以繳清,最後的存款也可以留下來。. 於是我爸就把大概快300萬的錢交給他處理,. 但太相信他,並沒有任何書面證明(我
(還有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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