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恐嚇罪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A男打電話到1999市政府總機告知接線的話務人員要轟炸捷運新店線,但沒指名要轟炸那名話務人員。. 請問這樣有犯公眾恐嚇罪或恐嚇罪嗎?. 因為電話1對1好像不涉
(還有9個字)
內容預覽:
之前在網路上po了一篇文內容大概是這樣. 2樓到4樓你們也要先往一樓搭再往上到4樓 這樣你們也要搭電梯?. 到一樓還問有人要出去嗎?. 啊不然我搭電梯????. 然後在文章底下朋友留言. 很久沒一起打棒球了 你下次要不要來練啊 還是帶人到電梯裡面練?. 我:好啊下次帶球棒在電梯裡面練哈哈. 這樣有構
(還有1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