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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繼承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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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si (k33536)時間15年前 (2009/05/09 15: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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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已經過世超過十年了. 有一塊 共有土地. 我們還沒有去辦繼承. 最近長輩要把土地賣掉了. 問代書. 代書說超過十年沒去辦理過戶的土地會被政府徵收. 想請問具有此法律常識的大大可以告訴我是否是如此. 因為之前有去查過一些資料 資料上只有說要罰錢. 請知道的替我解答 萬分感激. --. 發信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OT (☠D桃快鎗叔☠)時間15年前 (2009/05/11 17: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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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參看土地法第73條之1. 1.您說罰錢的是指如果超過登記申請期限(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 以繼承的案件來說~繼承開始之日起算~6個月內要辦理登記. 超過六個月沒辦~每滿一個月罰一倍(土地法第73條). 最高罰到20倍~超過十年少說也有114個月(120-6)~所以罰20倍登記費是確定的. 登記
(還有40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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