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個再議駁回高檢署是在反串嗎?
有用的建議我馬上匯給你錢
像是下面有處理相關經驗的律師
要是願意給一個實用的建議的話
一定是千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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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開始
http://i.imgur.com/paaC0R5.jpg

寫出來都算是違規停在路口了(提早靠左 駛入路口)
http://i.imgur.com/Sywiys0.jpg

右邊也只有電線桿不用到路口就可以看得清楚了
但是卻用荒謬的理由說不算違規
http://i.imgur.com/G8K55id.jpg

我是左轉的1機車 撞我的是2轎車
3是違規停在路口的貨車
我是說他占住我要過去的整個左手邊
我不得不提早左轉,就被後方的高速行駛車撞到了(80km)
這跟為了閃違規停車。而被其他的車撞到是一樣的道理吧
還有最近幾年的台中覆議委員會
都是在覆議時翻盤說我的情況這個不能算轉彎車未禮讓直行
交通部有函釋說這個是前後車關係了
(我也在訴訟期間補充的文件不斷強調這個
只是承辦的檢察官也都沒在看我補充的資料)
結果我的出來還是跟第一次一樣轉彎未禮讓直行
打電話去問也只得到
你提供的資料我們都看了委員的意見就是這樣。
也都沒解釋為什麼會這樣判。
(ps這個貨車司機的親哥哥是桃園檢察官主任
前幾年還在台中當檢察官而已)
我都腦補懷疑是高檢署的不想違抗上面的命令(不准起訴他弟)
但是又不想違背自己的良心才會這樣寫的。
因為他寫出車鑑會一直不肯寫清楚的部分
這不就是指出貨車是違規停在路口的。
http://i.imgur.com/Y6PeVMj.jpg


加上轎車嚴重超速版本
http://i.imgur.com/bXA3KH3.jpg

再加上屬於前後車關係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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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好怪,怎麼會用這麼白痴的理由說因為要左轉所以靠左正常。
是當路口的雙黃線是兒童彩繪嗎?
跟停等駛入路口這兩個都是有罰則的欸
也就是說車禍就算停在錯的位置被撞了還可以無責嗎?
他要是真像他說的是乖乖停在電線桿後面就不會被撞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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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原來是切西瓜的慣犯,不要把方便當作正確解答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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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畫出來剛好是兩條單線道剛好而已。
我已經懶得吐槽你了自己去谷歌地圖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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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這種文一定有不看內文的在那邊湊熱鬧。
交通部都做出函釋了。這個時候是算前後車關係。
http://i.imgur.com/ImpERiM.jpg

給你判例自己去看
113年度交易字第722號結果直行車死掉了轉彎車還是無罪。
你講的是變換車道時候的規則,
笑死跟偵查庭那個轎車硬要塞一條罪名給我的說法一模一樣。
你還要再他快20。他還是會撞到那台貨車好嗎。
因為轎車有另外被判未靠右,看到我左轉有瞬間跟著轉一下。
地獄沒有網路,但是智X家裡有。
要不然你說看看這種沒有在路口停好的。
結果自己被撞的還沒有肇責你找一個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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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他違規停在路口的地方
我都打了方向燈三秒多了。
還沒辦法預見我會左轉也太誇張。
雖然他大概停下來快五秒鐘,我才正要左轉。
也就是說他根本就是存心要切西瓜的。
轉彎直行這個本來就不是要討論的重點。
主要是駁回書裡面寫的,要是照他講的他完全照規矩停的話
他也根本不會被撞到。這個部分就不可能無肇責了吧。
更不用說預見我會左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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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情況?
這個情況就是他太大台路口又很清楚。
有看到我,所以他才會選擇停等
這不就表示他已經有預料到我有左轉的可能
還霸佔住路的左側讓我沒得選你說他用違規硬逼我早左轉
還沒有肇責喔再講一次 這件不是就跟為了閃違停一樣
至於程咬金就是那台轎車
他沒預料到那台會那麼快到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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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違規停等都已經跟這件車禍有關係了。
跟你論述的行政違規跟車禍沒關係是不同等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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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方是100%,一定要負責的,還用講嗎。
今天就是想把貨車這個爛咖,逃過了車鑑會的追殺
高檢署都點出了他違規的事項。
車禍有肇責不用賠人家,這也是省了好幾萬塊耶的支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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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又再亂舉例又在亂灌我罪名。
舉那個亂七八糟的例子,真的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欸
所以你還是說不出來這跟一般的閃路邊違停撞到有什麼不一樣嘛
違停都有罪了。
那就請你說出今天貨車停那樣子,
不會發生車禍的我是怎麼做的,這麼簡單很難嗎?
希望不要是停等後面這種白痴違反路權的話。
你一直說沒相當因果關係
所以我就從路權去跟你分析因果關係咩
講第四次了還是聽不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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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判決書上面查不到未注意後方來車了
那前面都說的交通部獨步全球的智障法規 bagaroach: 有因果關係?絕對有,但告他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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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問你一個問題
路邊違停有車子為了閃他而發生車禍,
違停方有沒有肇責?
““因為違停方擋住他的去路了嘛!””
導致他必須改變動線就被撞了。
要用幾句話形容就是這麼簡單。
不用強詞奪理說這個沒有相當因果關係。
然後自己把別人都當傻子,
舉出那麼白痴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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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判決書上面查不到未注意後方來車了
那前面都說的交通部獨步全球的智障考照方式
前幾天交通部才說機車考照制度不用更新
因為跟車禍沒什麼相關
被機車團體嗆說那機車是不是拿身份證就可以騎了。
我考照的時候還不用看你滿意了吧。
已經第四次說了你這是誤用變換車道的法規。
真的很累要一直重複一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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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明顯高檢認證的證據他只會被駁回不會有二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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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tetree (218.32.250.40 臺灣), 04/12/2025 19: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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