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陸戶籍身分跟兵役法的競合?

看板LAW作者 (e)時間11月前 (2025/03/01 19:24), 11月前編輯推噓1(1019)
留言20則, 2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現在新聞正在吵公務員要具結不得有中國大陸戶籍跟居住證 否則不得任公職時.... 熊熊想到一件事..就如同標題 軍職是廣義公職,而且軍人也要效忠國家.... 對吧... 那..... 1.役男如服役前取得中國大陸戶籍或雙重國籍,是否還能令其服役嗎???? 2.續上,如果役男堅持不去註銷對岸戶籍或雙重國籍,事件曝光成為新聞 大眾將雙重國籍或具中國戶籍之役男,與政府要求公務員再具結不得有 中國戶籍做連結與對比, 導致徵兵單位無法將其徵召入伍,此種行為,算不算妨礙兵役??? 補充:參考案例,阿帕契駕駛勞乃成拒絕回役事件,國防部無法可罰或求償 https://reurl.cc/nq9L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5.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0828243.A.460.html ※ 編輯: maniaque (112.78.85.235 臺灣), 03/01/2025 19:32:30

03/01 19:51, 11月前 , 1F
區分義務役、志願役討論
03/01 19:51, 1F

03/01 19:52, 11月前 , 2F
義務役想被國軍拒絕,其中一種是先去關個幾年
03/01 19:52, 2F

03/01 19:54, 11月前 , 3F
所以不會出現什麼拿個居住證就可以「逃」兵役義務這事
03/01 19:54, 3F
主要還是一個邏輯矛盾,只是不知道行政機關真遇到有人這樣挑戰會怎麼應對 畢竟,不管志願役或者是義務役,忠誠是絕對的.... 讓一個具有對岸戶籍人民,在台服兵役,本身就已經是大事了. 另外,追加一個問題 依照現行法令,中華民國國民如被發現具有對岸戶籍,依法要註銷其台灣戶籍 跟身分證以及護照...(不是遷出到戶政那種,是註銷) 那,沒有戶籍的屆齡役男,要由誰發出徵集令???? ※ 編輯: maniaque (112.78.85.235 臺灣), 03/01/2025 20:56:52

03/01 22:34, 11月前 , 4F

03/01 22:34, 11月前 , 5F
m長官請參閱
03/01 22:34, 5F
但這篇新聞出來時,沒有人針對 "忠誠義務"這一塊做質疑 陸委會國防部也沒有跳出來大辣辣地說,依法該怎樣怎樣 也沒有立委還是啥的網宏KOL跳出來噹這些政府機關 對吧.... 徵兵事歸內政部管,內政部當然只針對它的"業管權責"去做解釋說明 這個役男對國家忠不忠誠,那是陸委會跟國防部的權責,對吧... 內政部只負責把人交給國防部而已.

03/01 23:01, 11月前 , 6F
你點出詭異之處。國家認為有中國戶籍等於忠誠有問題,不適
03/01 23:01, 6F

03/01 23:01, 11月前 , 7F
合當公務員,但義務役卻可以,都沒想過到時候發子彈,那些
03/01 23:01, 7F

03/01 23:01, 11月前 , 8F
人先招募其他人,一起幹掉軍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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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3:36, 11月前 , 9F
義務役放守備部隊,志願役放主戰部隊
03/01 23:36, 9F

03/01 23:37, 11月前 , 10F
之前Military版有人說義務役就是拿步槍放海灘拖延敵人
03/01 23:37, 10F

03/01 23:38, 11月前 , 11F
官方說法則是負責國土守備、重要軍事與民間設施防護等
03/01 23:38, 11F

03/01 23:39, 11月前 , 12F
Military版的說法就是,只拿步槍想叛逃也走不遠
03/01 23:39, 12F

03/01 23:39, 11月前 , 13F
讓義務役去拖時間,以保存志願役的戰力
03/01 23:39, 13F

03/01 23:42, 11月前 , 14F
有人可能會覺得怎麼可能這麼蠢,讓義務役犧牲在海灘
03/01 23:42, 14F

03/01 23:42, 11月前 , 15F
但是別忘了,刺槍術這種東西也不過是近年才廢除
03/01 23:42, 15F
不管義務役在整個戰略上是不是當砲灰還免洗筷 某種程度上也是要對外彰顯,台灣有這麼多兵可以用 刺槍術? 想成是棍法就差不多 畢竟戰場上最像棍的就是槍枝了 況且,說坦白點,軍隊除了兩棲之類的特種兵,一般部隊 又不認真教真正的殺人技巧. ※ 編輯: maniaque (112.78.85.235 臺灣), 03/02/2025 10:53:55

03/03 04:36, 11月前 , 16F
義務役又不是智障,拿到槍那刻,你要他去送死,死的就是自
03/03 04:36, 16F

03/03 04:36, 11月前 , 17F
03/03 04:36, 17F

03/03 04:37, 11月前 , 18F
別忘了,自願役才是智障,
03/03 04:37, 18F

03/04 18:23, 11月前 , 19F

03/04 18:24, 11月前 , 20F
國軍就是這麼規劃的。 我只是轉述看到的內容而已
03/04 18:24,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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