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事實認定不同審判系統的拘束

看板LAW作者 (何昶)時間1年前 (2024/09/06 12:35), 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6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看到柯先生的案子就想問: 我先不討論是羈押庭還是正式進入訴訟 我想問的是:行政法院不受刑事判決的拘束 那反過來——刑事庭要受行政法院的判決拘束嗎? 查了資料 發現沒太多說法。 我個人的直覺是反過來就需要 假設同時蔣市府上行政法院得到京華城合法的判決 這時候刑事庭還沒成立判決前 在事實認定上認定有別於行政法院 這樣市政府馬上陷入兩難 要馬害市府賠錢給原告 要馬害自己搭上車 想問各位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3.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5597352.A.3F5.html

09/06 13:50, 1年前 , 1F
刑事法院的查案嚴格性高於行政法院太多了
09/06 13:50, 1F

09/06 17:34, 1年前 , 2F
行政處分合法就沒有違背法律圖利罪的問題。重點在於現在無
09/06 17:34, 2F

09/06 17:34, 1年前 , 3F
人可以訴願、行政訴訟,不會有行政法院判決
09/06 17:34, 3F

09/06 17:35, 1年前 , 4F
然後,刑事庭並沒有比較嚴謹呵呵
09/06 17:35, 4F

09/06 18:09, 1年前 , 5F
別想太多 連民事庭都不受刑事庭約束了
09/06 18:09, 5F

09/06 21:39, 1年前 , 6F
彼此之間會參考 但不受拘束
09/06 21:39, 6F

09/06 22:33, 1年前 , 7F
行政訴訟法第12條第1項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
09/06 22:33, 7F

09/06 22:34, 1年前 , 8F
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09/06 22:34, 8F

09/06 22:34, 1年前 , 9F
第2項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
09/06 22:34, 9F

09/06 22:34, 1年前 , 10F
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程序。
09/06 22:34, 10F

09/08 13:12, 1年前 , 11F
都不會互相拘束
09/08 13:12, 11F
文章代碼(AID): #1cseQeFr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