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祖父過世繼承問題

看板LAW作者 (勃鬆)時間2周前 (2024/04/17 08:34), 編輯推噓4(4013)
留言17則, 6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因祖父過世有些繼承問題想請教 背景大致如下 祖父在上個月過世 家庭有繼承權的成員如下: 配偶:祖母 子女輩: 我爸 我叔叔 與我姑姑共三人 孫輩: 我 我姊 我堂姐 我堂弟 共四人 曾孫輩: 曾孫女(我女兒快 1歲) 主要想詢問的問題是 盤點完祖父的遺產 尚有一些可繼承 目前預計由祖母與我爸子女那一輩三人共同繼承 對法律不是很熟悉故來請教 我看法條上寫 第一順位是配偶跟直系卑親屬 理解上孫輩跟曾孫輩應該也都算直系卑親屬 所以想請問 直系卑親屬也有順位的問題嗎? 是1. 子女輩 > 孫輩 > 曾孫輩? 還是其實是2. 子女輩 = 孫輩 = 曾孫輩? 如果是1的話 只要子女輩有繼承 後面的孫輩跟曾孫輩就可以不用去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嗎? 如果是2的話 是否就一定要去辦理拋棄繼承呢? 小問題請教 再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3314046.A.F18.html

04/17 08:46, 2周前 , 1F
直系血親卑親屬 親等近優先。。。靜靜的看上一輩互動即可
04/17 08:46, 1F

04/17 09:32, 2周前 , 2F
我記得是配偶1/2,子女們再平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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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38, 2周前 , 3F
孫字輩的上一層沒先死的話,就沒有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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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39, 2周前 , 4F
配偶部分分兩部分,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跟與順位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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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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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0, 2周前 , 6F
配偶與第一順位,是位階相同(如本案就=四人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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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0, 2周前 , 7F
如第一順位GG,配偶與第二順位去分時,就是配偶1/2,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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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0, 2周前 , 8F
分剩下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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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1, 2周前 , 9F
但是,看你底下子女 "貪"或者"不貪"(我習慣這樣稱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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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2, 2周前 , 10F
好一點的,就是"尊重長輩" 讓祖母決定看要怎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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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2, 2周前 , 11F
這就是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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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3, 2周前 , 12F
貪的,就是家族撕B ,互相告來告去,爭來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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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9:43, 2周前 , 13F
要我就給你一句話..."不甘你的事,就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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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0:50, 2周前 , 14F
祖母和父母輩的事 和孫子輩無關
04/17 10:50, 14F

04/17 12:20, 2周前 , 15F
了解 感謝大家幫忙解惑 不然只看條文好像看不出順位內
04/17 12:20, 15F

04/17 12:20, 2周前 , 16F
的順序性 謝謝各位!
04/17 12:20, 16F

04/17 14:08, 2周前 , 17F
你只是沒注意到民法第1139條
04/17 14:08,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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