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立法院黨團協商

看板LAW作者 (ねっ子ルーナイトさん)時間1月前 (2024/03/28 02:15),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3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立法院在進行黨團協商時發生有委員在他人發言時插嘴引起對方暴怒離席的事件, 後來我看有人說其實立法院在進行黨團協商時適用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 以及會議規範第24條、第27條, 立法院在進行黨團協商時適用立法委員行為法這我可以理解, 可是為什麼立法院在進行黨團協商會適用會議規範啊? 不知道有沒有人比較清楚這方面是怎麼規定的? --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3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1563316.A.A6B.html

03/28 11:00, 1月前 , 1F

03/28 11:01, 1月前 , 2F
黨團協商看起來是法律效力的會議,不是大家私下喬一喬而已
03/28 11:01, 2F

03/28 11:13, 1月前 , 3F
沒有為什麼啊....會議規範本身又不是法.....
03/28 11:13, 3F

03/28 11:15, 1月前 , 4F
立法院有自己的議事規則,又何須全盤照內政部頒的規範?
03/28 11:15, 4F

03/28 11:16, 1月前 , 5F
難道以為以前為何王金平要被立委們尊稱喬王?
03/28 11:16, 5F

03/28 11:16, 1月前 , 6F
主席是 調和鼎鼐 的角色,又不是院會警察
03/28 11:16, 6F

03/28 11:17, 1月前 , 7F
這種只能算是小打小鬧小吵架
03/28 11:17, 7F

03/28 11:19, 1月前 , 8F
《會議規範》是內政部參考孫文《民權初步》制定關於會議
03/28 11:19, 8F

03/28 11:19, 1月前 , 9F
的原則指引,本身沒有法律強制力
03/28 11:19, 9F

03/28 11:19, 1月前 , 10F
可以當成擴張版的《羅伯特議事規則》
03/28 11:19, 10F
文章代碼(AID): #1c168qf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