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中有民事贈與如何主張窮困抗告

看板LAW作者 (總經理)時間1月前 (2024/03/15 21:30), 1月前編輯推噓0(0013)
留言13則, 4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家中有一塊375租約的地,20年前家母因為不識字且不明白375租約內容,跟親戚簽了一張 得到補償 金要無償給付一半的契約並公證, 目前家母為中度失智,且生活都以身障補助維持,且已宣告輔助 且扶養重度思覺失調之女兒及輕度智能之孫女 請問有辦法依民法418條拒絕贈與嗎? 贈與人在贈與約定後,若其經濟狀況顯著改變且贈與對其生計有重大影響或妨礙其扶養義 務,可拒絕贈與履行。 一審已經判下來說,原本就窮困,但因為有得到補償所以經濟狀況變佳所以不得主張窮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509438.A.165.html ※ 編輯: otherman (1.168.111.2 臺灣), 03/15/2024 21:34:46

03/16 07:22, 1月前 , 1F
這個只能凹一兩個理由的機會不找律師?
03/16 07:22, 1F

03/16 07:22, 1月前 , 2F
喔看錯…二十年應該不用找了
03/16 07:22, 2F

03/16 08:32, 1月前 , 3F
家母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
03/16 08:32, 3F

03/16 08:32, 1月前 , 4F
另外,你怎覺得20年前正年輕力壯的令堂不知道簽了什麼??
03/16 08:32, 4F

03/16 08:33, 1月前 , 5F
個人不認為當年這張契約書背後的意義有那麼簡單就是送人
03/16 08:33, 5F

03/16 08:34, 1月前 , 6F
一半的補償金,怎不想是不是當初合股,還是之前就是一半
03/16 08:34, 6F

03/16 08:34, 1月前 , 7F
換言之,有沒有可能當年為了繼承租約不要讓租約太多名字
03/16 08:34, 7F

03/16 08:35, 1月前 , 8F
於是協議由一人出面繼續辦理承租,未來租約結束有補償時
03/16 08:35, 8F

03/16 08:35, 1月前 , 9F
要將應該給的持分歸還給本有身分繼承續租的親戚
03/16 08:35, 9F

03/16 10:31, 1月前 , 10F
樓上說的當然是有可能,但是原本是家父名下,現已身故
03/16 10:31, 10F

03/16 10:31, 1月前 , 11F
無法考據,轉為家母名下,且對方也已數十年末實際耕作
03/16 10:31, 11F

03/16 10:31, 1月前 , 12F
故才主張未實際共有
03/16 10:31, 12F

03/16 19:58, 1月前 , 13F
你的主張要看補償金多少。補償金夠多,你的主張即無理由
03/16 19:5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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