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niaque警告一次

看板LAW作者 (天邊散雲 專業飄)時間3月前 (2024/01/24 11:39), 3月前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處分依據 板規第二條第四項前段   四、本看板為學術討論性質,回文或推文應基於我國法學理論、法律規 定或司法實務運作回覆。 板規第五條第三項本文   三、初犯者如違規程度輕微,板主得酌以警告取代禁止發言。 二、違規事實 文章代碼(AID): #1bi5lux8 (LAW) [ptt.cc] [問題] 這個選課規則是否有前後衝突?

01/24 10:29,
這規則你得問的話,建議你別念了,跑外送同樣有錢賺....
01/24 10:29
三、判決理由  系爭推文是否具有客觀上貶抑性,尚非無疑,但顯然不具有法學上參考價 值,與本看板開放討論之宗旨有違,亦非板友提問求教所樂見之回應。 行為人過往於本看板上之回應雖均有相近似之行文風格,唯仍有提供發文 者法律實務上可能作為方式參考,故過去均尊重個別討論者之言論自由。然 務須提醒行為人,言論自由不能於本看板無限上綱,本看板也不會僅依據回 應次數給予回應者任何獎勵或特權,如非所擅領域,實無必要勉強自己提供 回應。 綜上,處行為人警告一次,一年內如再有類似行為,將兩案併罰。 -- 本件不接受申訴,如有異議請逕依流程向小組提出申訴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23.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6067550.A.75F.html

01/24 13:44, 3月前 , 1F
其實這回答也還好吧?我覺得反倒是原PO的問題跟此版不
01/24 13:44, 1F

01/24 13:44, 3月前 , 2F
相干
01/24 13:44, 2F

01/24 13:45, 3月前 , 3F
garbage in, garbage out.
01/24 13:45, 3F
請參考釋字第563號 如涉及學生學習權及受教育權,相關的大學自治規則並非不能探討其合理與否 在採取校內申訴之前尋求第三方意見,應無非難必要 再次強調,言論自由同時也包含不發表言論之自由,不回應也是一種回應

01/24 13:55, 3月前 , 4F
這我沒意見,尊重版主
01/24 13:55, 4F

01/24 14:01, 3月前 , 5F
但是,請板主別忘記先審認一樓所講的,這篇是否可以在本版
01/24 14:01, 5F

01/24 14:02, 3月前 , 6F
發言,毒樹毒果,別忘了~
01/24 14:02, 6F

01/24 14:17, 3月前 , 7F
哈哈哈哈 版主英明
01/24 14:17, 7F

01/24 14:23, 3月前 , 8F
每次回答都夾雜一些有的沒的 有意無意間貶低別人
01/24 14:23, 8F

01/24 14:35, 3月前 , 9F
一、本板不禁止課業(含報告)問題、生活實例的討論。
01/24 14:35, 9F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01/24/2024 15:44:56

01/24 17:31, 3月前 , 10F
英明
01/24 17:31, 10F

01/25 17:47, 3月前 , 11F
要就選擇回答,答非所問何必呢?
01/25 17:47, 11F

01/26 16:58, 3月前 , 12F
版主英明,而且也知道之前早有類似發文XD
01/26 16:58, 12F

, , 13F
違反看板討論宗旨,鼓吹違規言論

, , 14F
違反看板討論宗旨,鼓吹違規言論

, , 15F
違反看板討論宗旨,鼓吹違規言論

, , 16F
違反看板討論宗旨,鼓吹違規言論
文章代碼(AID): #1bi8PUT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