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 車損 工作損失 分開和解

看板LAW作者 (0.0)時間3月前 (2024/01/16 00:16), 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3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車禍我肇因比較大,但初判表對方也有肇因 對方有車體險 我沒有車體險 我只有強制險 因為我車傷輕微不打算修 我沒受傷我沒驗傷 對方車損以及有受傷 對方有工作損失與其他如下述 1.對方車險公司還沒有跟我談對方車損的賠償 2.對方說會另外準備資料跟我的強制險公司求償醫療,與醫療交通部分 3.對方向我求償工作損失以及對方修車期間的計程車費用,因金額不高約2萬, 為避免後續談判或訴訟,所以我打算這部分我可以賠他並和解 對方也想跟我先和解,但還沒討論和解書細節 想請問 a. 我先賠償3.的部分,但1.與2.都還沒有進行,是否有其他問題? 或是否應該怎麼進行? b. 和解書上是否可以請對方放棄刑事傷害告訴? c. 和解書上是否可以請對方放棄其他民事告訴? 但因1.與3. 尚未進行 若可以,應該做怎樣的描述? 或是和解書上應該怎麼描述避免其他民事賠償項目後續被追償? d. 3.的部分若和解僅就對方工作損失以及對方修車期間的計程車費用描述 還須注意什麼? e. 我是否後續還有可能被對方追償其他損害賠償項目? 如精神損失賠償 f. 先賠償和解3.的部分,是否會不利1.我與對方車險公司談判車損? 謝謝各位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43.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5335372.A.396.html

01/16 11:30, 3月前 , 1F
你該順道先說,你想聽好聽的應付話,還是不好聽的事實??
01/16 11:30, 1F

01/16 12:18, 3月前 , 2F
有受傷和解一定是去調解委員會才能放棄刑事責任
01/16 12:18, 2F

01/16 12:18, 3月前 , 3F
私下和解只能針對民事部分,刑事無法私下放棄
01/16 12:18, 3F

01/16 12:20, 3月前 , 4F
不然就是提告跟撤銷一起送出~
01/16 12:20, 4F

01/16 12:21, 3月前 , 5F
這種和解建議是打包一起,分開談你是想多跑幾趟嗎~
01/16 12:21, 5F

01/16 12:35, 3月前 , 6F
謝謝 懇請賜教 意見我都會參考
01/16 12:35, 6F

01/16 12:36, 3月前 , 7F
會約對方看看能不能去調解委員會簽和解
01/16 12:36, 7F
文章代碼(AID): #1bfLfCE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