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過失傷害6個月是怎麼判定?

看板LAW作者 (MASTER)時間5月前 (2023/12/01 21:18),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之前查過有說調解不成那一天就算正式提告 還有去警局法院提告也算提告 然後第一次開庭才說我後來補上的委託書上的日期逾期 也沒說要替代受害者提告 現在因為一張委任書上的日期預期就無法再告合理嗎?? 去警局提告時也沒說,過一個星期才跟我說要補委任狀 日期也沒確認不知道是不是留空白 被亂填..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3049PCD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23.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1436699.A.3B2.html

12/02 13:32, 5月前 , 1F
亂填什麼?你委任狀本身就逾期送進了
12/02 13:32, 1F

12/02 13:32, 5月前 , 2F
要是你上面沒寫日期,不就是以收件當天去認定??
12/02 13:32, 2F

12/02 13:34, 5月前 , 3F
通知你缺件補件,你文書欠損是你的問題吧
12/02 13:3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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